刘春红
北京时间8月29日消息,据路透社报道,体育仲裁法庭(CAS)已经驳回了刘春红和曹磊的上诉,在此前她们由于在复检中尿样呈阳性,都已经被国际奥委会取消了成绩。
今年1月13日,国际奥委会正式公告,陈燮霞、曹磊和刘春红三位中国选手,因服用兴奋剂违规成立,取消她们在北京奥运会上取得的三冠成绩,并收回奥运金牌。在这届奥运会上,同时查出的还有其他八名获得奖牌的举重选手,统统都接到了类似处罚令。
国际举联2008年奥运会这两个级别的成绩还没有变化
目前国际举联的官网上陈燮霞的成绩已经被移到了DSQ(取消成绩)一栏,但刘春红和曹磊的位置还在第一位,值得一提的是,这一变化在今年3月就已发生,不知道是不是由于后两人提出了上诉的缘故,但随着CAS的仲裁,恐怕刘春红和曹磊的成绩也很难保住了。
据了解,这三名中国举重女将的尿样中,被检测出的违禁药物“生长激素释放肽”(GHRP-2)”。其中,刘春红的尿样中还检测出的西布曲明(一种具有减肥效果的刺激剂),则在2008年的清单中被明确标明为禁药,但当年的检测技术无法对其进行明确的甄别。由于三名违禁运动员的情况类似,因此国际奥委会纪律委员会敦促国际举重联合会,对中国队教练员和体育官员做进一步的调查。
由于长期存在着严重的兴奋剂问题,举重在2024年奥运会上的信誉度将会下降,国际奥委会就此已经提出要求,在12月之前要由国际举联的管理机构提交一份“令人满意的报告”。
在对2008北京奥运会和2012伦敦奥运会的运动员尿样检测过程中,约50例兴奋剂事件被曝光,目前已有超过25枚奥运奖牌被剥夺,其中大多数药检案发于来自前苏联加盟共和国的运动员们使用了类固醇。而对于中国队来说,尽管被剥夺了3枚举重金牌,但他们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15枚举重金牌中,仍然占据了5枚之多。
据路透社的消息,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已经驳回了刘春红和曹磊的上诉请求,路透社的报道内容如下: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已经驳回了(dismiss)两名中国举重选手的上诉请求,她们在2008年奥运会上获得金牌,但在8年之后的复检中出了问题,金牌被剥夺。在1月份,CAS命令曹磊(女子75公斤级)和刘春红(女子69公斤级)交还她们的金牌。另一名在08年奥运会获得金牌的中国选手陈燮霞,也已经被国际奥委会取消了成绩,她在复检中被查出人体生长激素(human growth hormones)阳性。
本周一CAS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支持国际奥委会对两名选手的处罚决定,声明中说:“作为后果,刘春红(女子69公斤级)和曹磊(女子75公斤级)的成绩被取消。”
如今虽然还没有公示陈燮霞的结果,但她们翻案的可能性变得越来越小,根据之前的规定,中国女子举重队可能被处以一年的禁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