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徐丽泰 资料图
【香港商报网讯】新任律政司司长郑若骅的大榄海诗别墅独立屋有多处怀疑僭建,引起热议。问到是否「知法犯法」,全国人大常委范徐丽泰认为郑若骅是政治警觉性不足,又指有些人「反对政府,反对中央」,故任何政府官员有「少少缺点」,都会把它「无限放大」。
范徐丽泰出席电台节目时形容事件「几不幸,一开始就发生这件事」,指郑若骅不是政治人物,故政治敏感度不足。她还表示,此次事件,不影响郑若骅出任律政司司长。
范太以自己作例,「好坦白讲,我当年自己买楼,我都没看(有否僭建物)」,後来时任特首曾荫权提醒要检视,她才知悉原来其房屋顶楼的水龙头等「原来是违章(构建物)」,於是她立即清拆,强调:「当然我不是律师,但都应该要遵守法律。」
问到郑若骅既是土木工程师亦是资深大律师,今次是否「知法犯法」,范徐丽泰则强调是「警觉性不足」,「虽然同郑若骅不熟,但她是有心有责任心的人。她很忙,经常都周围飞。这么繁忙,可能真是无想过这一方面,当你好忙好忙又不是走政治那一条路,未必有政治敏感性」。范太指,今次事件是好的教训和经历,相信郑若骅以後会更小心,日後会让市民看到她的能力和专长。
至於观感上是否有问题,范徐丽泰称「有些人根本反对政府,反对中央,所以任何政府官员有任何少少缺点,都会将它无限放大」,重申她不认为是实际问题,而是政治问题,「希望大家将来理性些,客观性」。
范太指大学法律系或误导学生
另外,范徐丽泰指,大律师公会在高铁一地两检问题上,是以《普通法》观点看《基本法》第十八条的条文,但《基本法》是全国性法律,并非《普通法》,故用《普通法》观点看《基本法》和解读有问题,又指香港律师或大律师对全国法律认识不足。
范徐丽泰重申,《基本法》源自中国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非香港任何一个立法机构,故是「全国法律」,「不能因觉得是香港普通法,所以应该用普通法眼光来看」,而《基本法》是全国法律,在香港是宪制文件,「法律地位高过所有普通法」。她强调,这不是「中国宪法式解读」,而是「全国性法律解释」。
范徐丽泰又说,大学法律系若以《普通法》理解教授《基本法》可能误导「未来律师」,认为大学法律系应考虑「如何帮到学法律的学生」。
她特别提到,「普通法同其他普通法的条例,我想讲清楚,我们所有法律叫条例,不是叫法,因为是地方性法律,但《基本法》是叫法,是全国性法律。这概念要讲清楚」。她续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并非显示「全面管治权」,反而是告诉香港市民,「香港自治范围好大」。
对於有意见指香港法院的违宪审查权被「阉割」,范徐丽泰否认,称「香港法院从来都没有违宪审查权,我不觉得它有过罗」。
郑若骅首日上班 没回应提问
甫上任即卷入僭建风波的新任律政司长郑若骅今天首日上班,座驾清晨驶入律政中心,但她没有下车回应传媒提问。直到早上8时半左右,她又乘座驾离开律政中心,同样没有回应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