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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出台两大科技金融政策 广州最豪风投落户政策 最高奖励3300万元

2018-01-10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黄裕勇、朱桦报道:新年伊始,正致力于创新岛建设的广州海珠区出台两大科技金融重磅政策:首创将资金后补助“前补助化”,将科技型初创企业可能获得的后补助资金提前集中支付,最高可达500万元;吸引风投机构落户出台广州最豪的政策,最高奖励3300万元。海珠的雄心是着力打造一个以创新为核心、创业为方向、创投为推力“三创”生态圈。

  海珠区的两大科技金融重磅政策:全国首创的《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型初创企业集中性投资后补助资金池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市最强的《广州市海珠区促进风险投资集聚区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一手抓创新企业成长,一手抓风投机构集聚,推动科技、金融与产业联动,促进风投资本与创新企业的有机结合。

  集中性投资后补助政策针对初创科技企业痛点

  科技型初创企业通常面对融资难、创业成本高、政府扶持资金拨付周期长等问题,《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型初创企业集中性投资后补助资金池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集中性投资后补助》),对专业机构推荐的科技型初创企业,按其获得的创业投资额以1:1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投资补助和最高72万元的办公用房补助,投资补助首期拨付70%,其余按企业发展情况拨付。获得补助的企业将之后成功申报的各级后补助资金返还到资金池中,返还不足的不予追究。

  据悉,该项政策具有多个“首创”亮点:一是首创将资金后补助“前补助化”,将科技型初创企业可能获得的后补助资金提前集中支付,最高可达500万元;二是首创将后补助资金归集为资金池,统一管理,被补助企业逐步返还,滚动使用,扩大扶持面,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三是首创“由专业资本投票”为核心的补助对象遴选机制,过专业机构推荐、专业机构股权投资、与区域产业生态匹配等因素来确定扶持对象和额度;四是首创放眼全国、匹配产业物色招商对象的做法,不走同城竞争、“比优惠、挖墙脚”的老路,通过专业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物色、推荐优质初创企业等途径,受益的企业将主要是从外地迁入广州、又符合海珠区创新产业集聚发展的科技型初创企业。

  风投集聚区政策力度全市最强

  近年来,海珠在科技金融发展方面不断发力,成效明显:建成全国首个创投小镇——广州洋湾创投小镇,吸引了省创投协会、IDG资本等机构入驻;成功举办全国首个“创投周”,中国风险投资论坛也在海珠举办;组建广州市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海珠分中心,成立海珠基金,即将挂牌琶洲风投大厦;涌现了一批获得各类风险投资的未来独角兽企业和明星企业。科技金融的良好势头使海珠成为了创新创业创投的沃土,得到了国内外众多风投机构的青睐,大量的科技型初创企业也在海珠扎根成长。

  在这个时刻,海珠把握机遇,乘势而上,适时制定和发布了扶持初创企业和集聚风投机构的科技金融重磅政策,《广州市海珠区促进风险投资集聚区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基本内容是对符合条件的落户风投集聚区的风投机构给予落户奖励、办公场地租金补助、经营贡献奖等三方面的支持。目的在于通过优厚政策,结合本身优越环境和优质服务,汇聚更多风险投资类企业,带动更多人才、资本、技术等高端要素在海珠集聚,打造风险投资市场的地标和增长极。

  该项政策的扶持力度可谓全市最强,一是对风投机构按其实收资本的1.1%给予全市金额最高的落户奖励,单个机构最多可拿到3300万元;二是对风投管理企业给予全市周期最长、面积最大的租金补贴,补贴期长达36个月,补贴面积可达1000平方米;三是对风投机构实施全市时间最长的5年经营贡献奖励;四是最关注和惠及企业人才,政策规定将风投机构获得的奖励不少于50%部分直接发到骨干团队个人账户上。

  海珠区将通过创新岛建设,通过主体培育、载体建设和科技金融支撑,实现“三轮驱动”,此时,制定和发布了扶持初创企业和集聚风投机构的科技金融重磅政策,必将形成强大的助推力量与催化作用,汇聚国内外顶尖的风投机构,推动风险投资在海珠集聚发展,培育、扶持一批具有创新性和良好市场前景的初创企业,完善创新链、价值链、资金链、产业链,优化区域创新创业创投生态圈,加快推动创新岛建设。

[责任编辑: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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