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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梁天琦拳打警察 不理警方警告

2018-03-23
来源:香港商报网综合

资料图

  【香港商报网讯】證人作供時指稱梁天琦拳打向警察。於前年年初二凌晨在旺角發生的騷亂事件,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人,否認暴動、煽惑暴動及非法集結等6罪,案件今在高院續審,傳召當日拘捕梁天琦的高級警員侯祥強作供。

  侯祥強說,人群當時佔據亞皆老街馬路,看到數名警員正控制首名被告梁天琦,要求他返回行人路,但他不合作及反抗,打中一名警員胸口及右手臂位置,並推開其他警員。侯祥強說,自己當時喝止梁天琦,並用警棍制止他,但對方未有聽從警告,於是用警棍擊打梁天琦左大腿兩下,並與同事將他制服,但對方仍揮動手腳,於是用手扣將梁天琦反手扣起,以襲警罪名拘捕他。侯祥強被辯方盤問時說,到達亞皆老街後第一眼就看到同事正在制止梁天琦,他不同意其他警員沒有嘗試過勸告梁天琦離開馬路。

  控罪指,梁天琦在2016年2月8日至9日,連同另一名被告黃台仰,涉嫌非法煽惑旺角砵蘭街的在場人士參與暴動,他亦涉嫌在砵蘭街及亞皆老街參與暴動。

  警員吳振霆供稱案發當晚與高級警司於砵蘭街及奶路臣街一帶巡邏,期間有3名男子指向其同事,並投擲卡板及垃圾桶等,吳遂取岀委任證,警告他們不要掟雜物,惟3人未有理會及繼續施襲,首名男子沒有武器,並向吳揮拳,而另一名男子手持盾牌衝向他,再有一名沒有持有武器、身形瘦削的男子則踢他。及後有軍裝及便裝警員支援,吳隨即後退。吳續稱其心口近右膊頭位置曾遭擊中。隨後,控方指岀片中岀現的首名男子,其身份並不受爭議,為本案首被告梁天琦。

  吳又指3名男子繼續施襲,他當時表示:「唔好再向我施襲。」吳稱現場地上有很多雜物,人群則用竹枝推或撞向警方防線,地上亦有雜物著火,期間人群繼續用磚頭及雜物擲向警員。吳提到當時人群有一道綠色光線射向警員的眼部,「滋擾同事嘅眼睛」。

  辯方盤問時,問到梁天琦是否從沒向你揮拳,吳表示不同意,至於梁當時是雙手攤開及伸高,吳續稱就片段所見的話則同意。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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