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戴合聲報道:現為全國政協副主席的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就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人繼續炒作UGL事件及在昨日召開記者會宣布眾籌200萬元興訟,於晚上發表聲明,批評林卓廷多次發表錯誤及有惡意的指控,并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梁振英就有關惡意攻訐,昨日下午即透過律師行發表聲明,批評林卓廷多次發表錯誤及有惡意的指控,保留法律追究權利。同日晚上,梁振英再在社交網站facebook發帖,指林卓廷在記者會上基於錯誤及不完整事實,就他在戴德梁行辭職時和UGL簽訂的「不競爭、不挖角」離職協議作出種種指控,就此作多項澄清,包括強調DTZ董事會主席已經書面代表董事會同意他直接與UGL商討離職協議,并與他協定避開利益冲突的安排;DTZ或任何其他相關人士一直沒有就UGL協議一事向他提出任何投訴或查詢;至今未有收到任何稅務機關就UGL事件的查詢或調查。梁振英最后稱:「沒有掌握事實的全部就作出指控,責任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