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相關調查委員會昨日公布調查報告,認為指控鄭松泰的理據成立,將動議提出譴責。记者 冯俊文摄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葉佩瑜報道:激進政團「熱血公民」議員鄭松泰,於前年公然在立法會會議廳眾目睽睽下倒插國旗及區旗,立法會相關調查委員會昨日公布調查報告,認為他當日行為構成「違反誓言」及「行為不檢」,委員會調查確立的事實,足以構成譴責理據,委員會將爭取於下月會議上提出譴責動議。根據程序,譴責議案要得到至少三分之二在席議員支持才能通過;一旦通過,立法會主席須宣告議員喪失資格。惟以目前建制派的人數,并不足以通過議案。
兩項指控俱理據成立
立法會根據《議事規則》第49B(2A)條就譴責鄭松泰議員的議案成立的調查委員會昨向立法會提交報告。報告指,於立法會會議上,放置於議員桌上的「國旗及區旗展示品」可被視為國旗和區旗,即鄭松泰所倒插的「國旗和區旗展示品」應被視為國旗和區旗。
報告指,有關「展示品」的擺放,是凸顯議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國家與香港的莊嚴意義及承諾,鄭松泰當日數次無視民建聯議員蔣麗芸及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勸阻,繼續倒插國旗及區旗的行為,故委員會相信,鄭松泰是以立法會議員身份公開羞辱國旗和區旗。
就譴責議案的兩項指控,委員會認為,任何合理的人都會認為鄭松泰不願意,或至少是無意承認或尊重該等旗幟所代表意義,而其行為亦顯示他沒有表現出有意真正及忠誠地接受和履行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因此有關他違反立法會誓言的指控成立。
就另一個指控,委員會強調,根據有關指引,議員應確保其行為一定不會令立法會的信譽受損,亦不應使其處境,有負市民對議員在一般行為準則方面的期望,但鄭松泰的行為被直播,并受到公眾關注,直至報告發表時,他仍未就有關行為公開道歉,加上他被法院裁定羞辱國旗、區旗的刑事罪名成立,令立法會的聲譽嚴重受損,故構成行為不檢。
鄭松泰当日公然在立法会议事厅内倒插国旗及区旗。
將提動議可褫奪議員資格
委員會主席梁美芬表示,委員會調查確立的事實,足以構成譴責鄭松泰的理據,會爭取於下月於大會會議上提出譴責動議,如獲在席三分二議員支持,鄭松泰的議員資格將被褫奪。不過,會否獲通過不是委員會的考慮,委員會已盡力完成工作,會否護短是同事的選擇。
被問到委員會成員全部為建制派議員時,她解釋委員會共舉行了8次會議,包括2次聆訊,向7人取證,期間更3次致函邀請鄭松泰出席研訊,但遭拒絕,最后只有議員謝偉俊、蔣麗芸、廖長江、劉國勋、許智及立法會秘書處兩名職員同意作證。開會期間,委員會亦歡迎所有議員加入,只是反對派拒絕,不過委員會不能因此就不進行調查。
委員會成員張國鈞說,鄭松泰一直以不配合、不評論的方式應對委員會,但委員會盡力公平、公正確立事實,目前已完成工作,亦有了建議,不過最終決定如何要交由全體議員決定。他認為,公眾對立法會有要求,鄭松泰的行為嚴重影響公眾的觀感,希望同事可依事實作決定,不要以政治立場下決定,要對得住市民的期望,守職責。
反對派護短立場明顯
委員會成員陸頌雄認為,部分市民對鄭松泰行為感憤怒,而近期相關侮辱國家及香港的不同個案,都激起民憤,希望同事可理性投票,強調議員應受公眾監察,須維護立法會、香港及國家的尊嚴。
鄭松泰昨回應時續狡辯,聲稱自己的行為是要表達對建制派策動流會、制造政治斗爭的不滿,又形容放在桌上的國旗和區旗只是「展示品」,有信心譴責動議將不獲通過,因事態黑白十分明顯,惟禮貌上亦會出信提醒各反對派議員出席投票。
反對派護短立場明顯。公民黨楊岳橋表明會在譴責議案投反對票,聲稱只有選民才可決定是否譴責議員的言行,反對派稍后會討論投票取向,相信會有一致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