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朱輝豪報道:中國人民銀行網站昨日發布了《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明確人民幣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規定人民幣合格投資者開展境外投資的,不得將人民幣資金匯出境外購匯。受訪專家認為,人行對RQDII通道進行規範管理,有利於限制非法投資活動,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并為下一步的金融業對外開放鋪平道路。
防範金融風險是目的
關於人民幣合格投資者境外投資(RQDII)的具體定義,《通知》提到,RQDII是指取得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許可的境內金融機構,以自有人民幣資金或募集境內機構和個人人民幣資金,投資於境外金融市場的人民幣計價產品(銀行自有資金境外運用除外)。
為拓寬境內人民幣資金雙向流動渠道、便利人民幣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活動及降低匯兌風險,中國於2014年11月正式推出了RQDII機制。與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的不同之處在於,RQDII是在境外金融市場以人民幣投資於人民幣計價產品(銀行自有資金境外運用除外),而QDII的投資範圍則是境外證券市場的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
《通知》規定,人民幣合格投資者開展境外投資的,不得將人民幣資金匯出境外購匯。同時應當按照規定向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報送人民幣合格投資者基本情况、託管銀行、資金來源及規模、投資計劃、資金匯出入、境外持倉情况等信息。
對於人行此舉,金磚匯通首席策略分析師趙相賓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從去年到今年,人行出台的諸多舉措均是為了穩定市場、限制非法交易,以及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對使用不規範的資金作明確的規定。是次針對RQDII通道做出限制,是人行延續防範金融風險的一貫做法,有利於疏導市場投資者將資金使用到真正的領域上,而不是用在資金外逃或在灰色地帶上。「這是一次精細的操作,包括對投資的途徑、合格投資者投資標的和投資行為做了規範,有利於把資金集中進行資本市場的建設,防止有人利用RQDII的額度和通道進行走資,起到一個防範金融風險、夯實金融投資本質的作用。」趙相賓說。
為金融開放鋪平道路
值得注意的是,人行在上個月重啟了QDII額度審批,新增了83億美元額度。在一些分析人士看來,此次人行進一步明確了RQDII境外證券投資管理的有關事項,也意味着RQDII開始重啟,即跨境投資的管理進一步放松,將為金融繼續對外開放鋪平道路。
而關於中國金融業的進一步對外開放,人行行長易綱在博鰲亞洲論壇2018年年會上曾表示,人行和各金融監管部門將遵循三條原則大幅度放開金融業對外開放:一是准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原則;二是金融業對外開放將與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和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相互配合,共同推進;三是在開放的同時,要重視防範金融風險,要使金融監管能力與金融開放度相匹配。
《通知》提到,中國人民銀行根據跨境資金流動形勢、離岸人民幣市場流動性及人民幣產品發展情况等因素對人民幣合格投資者境外投資實施宏觀審慎管理。
此外,《通知》還規定,境內託管銀行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和展業原則,加強對人民幣合格投資者境外投資行為的真實性、合規性審核,確保相關業務依法依規開展,并按照要求通過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相關信息。
趙相賓認為,中國監管高層在博鰲論壇作出針對中國金融業進一步開放的承諾,意義重大,展現了中國金融行業對接全球發展開放的心態,而對跨境資金進行規範管理,將使下一步的金融開放走得更加紮實,能夠發揮相關業務的真正作用,使得金融開放的節奏、對外投資資金的使用能處在正常的軌道里。
至於此次《通知》的規定對離岸人民幣匯率的影響,趙相賓認為影響不大。
趙相賓指出,人民幣匯率的形成主要受宏觀經濟走勢、貨幣政策、貿易以及外匯市場供求的影響,與RQDII通道的重啟關系不大,短期內料不會影響人民幣匯率的走強或走弱。
中尼簽署雙邊本幣互換協議
【又訊】經國務院批准,2018年4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與尼日利亞央行在北京簽署了中尼(日利亞)雙邊本幣互換協議,旨在促進雙邊貿易和直接投資,以及維護兩國金融市場穩定。協議規模為150億元人民幣/7200億奈拉,協議有效期三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