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海关截获的3件文物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陆绍龙、通讯员阮莛欣、俞波报道:日前记者从拱北海关获悉,该关下属九洲海关近日截获一批疑似文物的古旧花瓶、古旧金属制品。7月18日,广东省文物鉴定站出具鉴定结论,其中有3件属于文物,包括2件清代瓷器属禁止出境文物、1件民国金属酒杯为限制出境文物。
据了解,这些文物是由一名内地旅客携带,经珠海九洲港口岸旅检“无申报通道”出境拟赴香港时被海关截查的。关员对其行李过X光机检查,发现了有类似花瓶的物品,随后从其行李内查出并送鉴定。7月18日,广东省文物鉴定站出具鉴定结论,其中有3件属于文物,包括2件清代瓷器属禁止出境文物、1件民国金属酒杯为限制出境文物。
海关提醒进出境旅客:根据国家规定,珍贵文物禁止出境,一般文物限制出境,旅客携带文物出境时候必须向海关进行申报。不论是家传文物或亲友馈赠文物等,也必须先经过中国文物管理部门鉴定,海关凭中国文物部门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鉴定标志和“许可出口证明”依法查验放行。
旅客携带、托运和个人邮寄文物出境不向海关申报的,一经鉴定为禁止或限制出境的文物,海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没收或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依法没收的文物,海关将定期移交文物管理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