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建制派議員聯署譴責外國記者會。
香港外國記者會(FCC)不尊重港人感情、不遵從香港法律,在社會各界如此強烈的反對聲中,仍擇惡固執,堅持邀請一名公然支持「港獨」的分子到其會所進行公開「港獨」演講,不啻是為「港獨」搭臺及撐腰。此舉當然引起全城公憤和聲討,特區政府對此深表遺憾,強調任何人公開宣揚及鼓吹「港獨」是完全不恰當亦不能接受,同樣地,任何機構為講者提供平臺散播這些言論亦是完全不恰當和不能接受。外交部駐港公署表示義憤並予以譴責,敦促FCC反躬自省,糾正錯誤,以實際行動遵守中國和香港特區法律,尊重包括700多萬香港同胞在內的14億中國人民的感情。
不論是香港基本法,抑或是國家憲法,均清楚表明「港獨」不能接受,沒有任何妥協空間。即使香港擁有言論自由,但一如其他自由般,相關自由並非無限,而是有其法律界線的,不能逾越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的紅線。基本法23條亦規定,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的行為,也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所以,就法律而言,「港獨」是絕不容許的,為「港獨」撐腰同樣是絕不容許的。FCC作為一間在港機構,無疑必須尊重及遵從本地法制;其租用政府物業,租約更要求要遵守香港法律。FCC第一副主席馬凱昨日辯稱,今次演講是正常活動,邀請嘉賓演講也不代表支持或反對嘉賓的觀點;然而,正當相關支持「港獨」的政黨被當局擬命令禁止,FCC則馬上邀請其召集人進行演講,背後目的可謂「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遮掩狡辯純屬自欺欺人。
「港獨」既是法理不容,也為民心所不容。對於有境外機構公然干涉別國內政、以至挑撥國家分裂,實形同與包括港人在內的廣大中華兒女為敵,亦損害了整個中華民族的感情。民調顯示,「港獨」從來不得人心,在港支持率極低;對於今次「港獨」演講,則有多達84%認為不恰當。可以看到,絕大多數的香港市民不單反對「港獨」,且也反對有人為「港獨」撐腰。對於言論自由的定義與界線,港人都有非常深刻和準確的理解,未受其他詭辯歪理荼毒到是非不分、愛恨顛倒。此外,港人也不認同挾洋自重搞分裂,亦不認同外部勢力干預自身內政——「一國兩制」既不能夠有絲毫動搖,「港人治港」也不能夠淪為外國治港,「高度自治」的自由和權利不容被外力侵蝕。堅決反對一切分裂祖國、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和諧穩定的行為,維護國家統一富強,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乃是包括港人在內的全體中國人的共同夢想責任。
香港是一個自由多元的社會,也是一個法治社會;我們雖包容不同意見,然「港獨」於法理不容,損害社會整體根本利益,這百分百毋庸置疑,是故主流民意都對此說「不」,亦對FCC此舉說「不」。如有違反,理所當然應付出代價,否則類似問題無法根治。說到底,香港特區須早日為23條立法,從而完善維護國家安全和統一的法律,堵塞任何可能存在的漏洞。
香港商報評論員 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