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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遏獨」的實際行動

2018-09-12
来源:香港商報

   郭文緯

  習近平主席曾明確表示:「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的活動,都是對底線的觸碰,都是絕不能允許的。」然而,大學學生會代表卻接二連三地利用開學典禮宣揚「港獨」。香港教育大學學生會代表公開鼓吹「港獨」。與此同時,香港教育大學門口還張貼了「宣獨」的海報。值得注意的是,去年「恭喜」教育局副局長喪子的海報也是張貼在這面牆上。這些學生日後是要成為老師,教育後代的,怎不叫人憂心?

  還有些學生會代表則呼籲學生「加入革命」,將中國內地稱為「外國」,將普通話稱為「外語」。他們到底是在哪裏被灌輸了這些有害的觀念?

  校方回應不痛不癢

  儘管這些學生的行為如此極端,大學校長和政府高官的反應卻不痛不癢,只是發表「遺憾」、「不合適」、「沒有必要」這樣的評價。一位大學校長甚至聲稱只要關於「港獨」話題的討論是理性和非暴力的,便允許相關討論。幸好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對此等行為作出了義正詞嚴的譴責。

  如果你們認為這種不痛不癢的反應能令激進學生停止那些極具破壞性的行為,就未免太過天真了。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已經表示,正計劃邀請「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到校園演講。

  這不禁使我想起了習主席講過的另一句話——「為官避事平生恥」。或許大學校長可以回顧一下香港在上世紀50年代至70年代,將零容忍政策與公眾教育相結合,成功清除了當時社會腐敗風氣的歷史。

  除了言語上的批評,大學校長還可以採取什麼有效的震懾措施?一年前,10位大學校長發表聯合聲明,表明他們反對「香港獨立」的統一立場。現在,這些校長應該齊心協力,為所有的大學制訂出一個共同的指導方針,明確說明:「雖然校園裏有言論和表達自由,但自由應在香港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更不可與基本法中『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規定相違背。校園內應明令禁止任何宣揚『港獨』的分裂活動,比如張貼分裂標語和海報。任何觸犯規定者都應受到紀律處分,並有可能被驅逐出大學。」

  須訂共同「遏獨」方針

  相關紀律規定制訂後,大學管理層應要求各自學校的學生會確認他們的學生代表在開學典禮發表的演講是否獲得學生會背書。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學生會就須為演講內容負責。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麼演講者則須為自己的言論負責,內容若違規,本人要受到紀律處分。此外,所有處分都應遵循透明公正的程式,最終的處分結果也應公示。這可以讓所有學生清楚地了解違反規定的後果。

  大學校長也可以達成共識,讓今後所有的新生都像立法會議員那樣簽署效忠基本法的聲明。這一要求可以納入大學聯合招生辦法,同時,此要求也應適用於所有大學職員。

  應該讓大學生意識到,他們在大學的學習費用很大一部分來自於納稅人的稅款。因此,在大學搞政治是不合適的。他們同樣應該明白,他們有回饋社會的責任。如果大學生認為這是一種不合理的交易,那麼他們大可以選擇退學。成千上萬的愛國學生都願意接替他們的位子,進入大學學習。在學校課程設置上,政府應將中國歷史規定為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必修科目,或將其納入現行的通識教育課。

  最後,政府不應再拖延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本地立法工作了。從陳浩天和一些大學學生會會長最近的言行來看,「二十三條」的本地立法工作已經迫在眉睫。

  (註:作者郭文緯曾任副廉政專員,現為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客座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本文的英文版原文刊登於《中國日報香港版》評論版面。翻譯:李顯格。本報有刪節。)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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