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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庭裁斷姦劫案疑犯死於自殺

2018-11-06
来源:香港商报

 

  臨時羈留處改用強化纖維玻璃。 警方提供圖片

  【香港商報网訊】去年九龍灣姦劫案疑犯林永春被捕翌日被發現在羈留室自縊亡,陪審團昨日退庭商議5小時後,一致裁斷林永春死於自殺。同時為預防同類事件再度發生,共提出11項建議。高偉雄裁判官指部分涉案警員或須負上使用或製造虛假文書的刑事責任,亦對一年內兩度發生羈留犯上吊案件感到遺憾和認為難以接受。

  陪審團提11項改善建議

  本案死者林永春涉及九龍灣一宗橋底姦劫案,去年5月10日被捕。翌日早上,他被發現在秀茂坪警署3號羈留倉內,利用電腦網絡線自縊死亡。

  裁判官高偉雄引導陪審團時表示,驗屍報告顯示死者曾服用冰毒。陪審團可以裁定死者是「死於自殺」,或是「在精神紊亂下殺死自己」。他還指出,死者的致命傷勢無疑是頸項上傷痕,但閉路電視錄像只顯示死者曾拉扯電腦網絡線,沒有證據顯示他偷取電腦網絡線。

  陪審團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林永春死於自殺,並提出共11項建議,包括在不會拍攝到羈留倉內廁所的前提下,在羈留倉和臨時羈留倉上安裝閉路電視;提升和接納更高科技,全面安裝高解像度和可錄音的閉路電視鏡頭;更正《警察通例》中內容,包括仔細列出可進行羈留搜查的條件、等級和時間;改善電子巡查系統,以生物特徵識別替代現有拍卡系統,以杜絕警員擅離職守或代人拍卡的現象等。

  警方表示已引入電子羈留室巡查及警示系統。

  法官指警巡查制度有漏洞

  陪審團裁決後,高偉雄裁判官還下令將是次死因研訊謄本交予警方及律政司,以調查若干警員在「流水簿」上涉嫌使用或製造虛假文書的刑事責任。另高官亦提到前年6月北角警署另一非禮犯在倉內以毛毯上吊亡,認為短期內發生兩宗同類案件證明警方的巡查制度上有明顯漏洞,不可接受。

  案發後,警方稱因應多宗被羈留疑犯自縊事件,已就羈留室的安全問題及巡查制度作出優化,包括從9月起試用電子羈留室巡查及警示系統,警務人員在完成巡視後,以警察委任證拍卡作電子實時記錄,以取代原來以紀錄簿方式記錄,系統同時設有電子警示,提醒人員依時巡查羈留室,而臨時羈留處就在閘門加裝強化纖維玻璃。警方計劃在明年在大部分警署安裝有關系統。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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