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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有警司私用「安全屋」幽會

2019-01-16
来源:香港商報

  

  網傳一已婚警司涉公器私用,帶一名已婚女子到紅磡租用的「安全屋」幽會,事件被女方丈夫聘用的私家偵探揭發並拍下照片作證。網上圖片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戴合聲報道:近日警隊內部及網上均瘋傳一名隸屬警方保安部的已婚警司涉嫌「公器私用」,多番秘密帶同任職公務員的已婚女子,到以公帑租用的「安全屋」幽會。事件由起疑的女方丈夫聘請私家偵探揭發,並拍下2人雙雙出入「安全屋」的證據。警方發言人昨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對有關事件不作評論,又重申警方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如證實有人員違規,定必嚴正處理。

  女方丈夫聘私家偵探揭發

  消息指,涉事警司姓馮,與妻子育有一女,駐守保安部約半年。有人近月疑以公帑租用了紅磡鶴園街恆豐工業大廈一個單位作「安全屋」,但已丟空一段日子沒有使用,租用者卻自己保管單位鎖匙,並無給予下屬。至於涉事女子據稱任職高級公務員,並在「安全屋」附近上班,故此兩人一有空就到上址幽會。

  消息指,由於2人近月頻頻赴會,終引起女方丈夫懷疑,聘請私家偵探跟蹤令東窗事發,多次被拍下一起出入「安全屋」、甚至是女方獨自出入的情況作證據。當事件揭發後,有人向警隊投訴,同時有關事件詳情及相片近日在警察通訊群組及網上瘋傳。據悉,警隊高層對事件大為震怒,並已勒令涉事者休假及展開內部調查,不排除會安排他調職。

  負責保護顯要等保安工作

  香港警務處刑事及保安處保安部(Security Wing),外間對其所知不多。據介紹,保安部主要負責多項與保安有關的事宜,包括保護顯要人物、防範及對付恐怖活動及統籌保安工作,轄下包括要員保護組、保護證人組、警察談判組及重要基礎設施保安協調中心。

  「安全屋」一般無固定地點,警方會不定期租用民居或酒店房間,並按當事人的受威脅程度提供不同級別的保護。至於保安部的主管,正是去年12月25日在日本北海道小樽遇車禍受傷的警務處刑事及保安處處長李志恒,據悉他現仍在當地留醫。

[责任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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