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林駿強報道:特區政府提出修例,建議容許香港與沒有引渡協議的地方作一次性個案移交逃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昨日指出,現時警方調查跨境罪行時,很多時需要外國協助,或涉及引渡工作,但相關做法未適用在很多國家,令調查受阻,而修例對於警方調查工作有很大幫助。保安局前局長葉劉淑儀亦指修例是明智之舉,可堵塞司法漏洞。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希望反對人士不要危言聳聽,認為法庭會做好把關工作。
令罪犯受法律制裁彰顯公義
保安局早前提出修例,建議日後以單一個案方式,處理沒有與香港簽訂互助協議地方所提出的移交逃犯申請。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表示,警方在調查案件的過程中,很多時候需要外國提供協助,尤其是涉及跨境罪行,如網上罪行等等。他進一步說,這需要通過司法互助,當中或許涉及引渡工作。不過,他說相關做法並未適用於很多國家,因此令上述調查受到阻礙。
盧偉聰強調,警方希望為受害人討回公道,將犯案者繩之於法,以彰顯公義。他不諱言,如果今次條例獲得修訂,會對警方的調查工作有很大幫助。被問當局怎樣釋除公眾疑慮時,他稱條例的修訂將會交予立法會討論,他相信政府與議員經過討論後,可以完善相關條例,釋除市民疑慮。
葉劉:修例是明智之舉
保安局前局長、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直言,政府修例是明智之舉,可以堵塞移交逃犯的司法漏洞。她引伸說,若果今次未能成功修例,變相發出信息,變相鼓勵香港人去台灣、內地或澳門等地方犯事,之後再潛逃回香港。她重申即使日後香港將逃犯移交內地,都要符合香港本身的移交逃犯條例,即是牽涉政治罪行、宗教理念的個案不會移交。
周浩鼎:移交程序有法庭把關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也認為,現時的法例上有漏洞,認同有需要加以堵塞。他稱修例不是只針對台灣,而是涵蓋所有與香港未有簽訂引渡協定的地方。他又指出,現行法例已列明,逃犯移交不可涉及政治罪行。他說移交時會有法庭把關,相信不會造成人權問題,希望反對修例的人士不要危言聳聽。
謝偉俊認為可先試行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則稱,《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已實施21年,坦言香港不應再故步自封,認為可以先試行,用單一個案形式處理逃犯移交。他稱如果出現冤案情況,可以即時叫停引渡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