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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报网讯】消防總隊目邱少明前年3月清晨前往馬鞍山吊手岩拯救被困行山客時,不幸失足墮崖殉職。死因庭展開研訊後,裁判官今日裁定邱少明死於意外。
裁判官評估死者發生意外地點的地勢,無法判斷死者是先墮坡後滾下山抑或是直接墮崖,只能裁定他是「在懸空的大石處失足墮下」;又相信死者墮地一刻,頭部已受創,大量失血以致血液阻塞氣道僅是短短數分鐘的事,因此裁定死者死亡地點是吊手岩。
裁判官不認為消防處當天人手編制有不妥當的地方,至於搜救人員將死者移動到平地才獲吊運離開,裁判官相信此乃在大霧下「無辦法之下最好的辦法」。
裁判官認為本研訊是一個例子訓示市民,行山前應有充足預備和應選擇正常的行山路線,但此教訓代價實在太大。裁判官指行山人士或會以為「自己做的事自己負責」,但事實上家人會擔心,萬一有意外又會影響到各救援隊伍,不希望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裁判官建議消防處改善裝備,可考慮另配備坑紋較深的專用登山鞋給攀山拯救隊伍選擇;消防處亦可在大霧影響視野、能見度低的情況下,給消防員配備有霧燈的頭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