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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布無阻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完成首讀 林鄭:港不會成逃犯天堂

2019-04-04
来源:香港商报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昨日在立法會進行首讀和二讀。特首林鄭月娥在出席立法會行政長官質詢時,以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當日發言中都強調,此次修例是為彌補法律漏洞,完善香港法律基礎。 記者 崔俊良、蔡啟文攝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周偉立、林駿強報道:立法會大會昨日在反對派議員瘋狂阻撓下,終於完成香港逃犯(修訂)條例草案首讀與二讀辯論中止待續,將交由內務委員會決定是否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期間反對派議員不斷拖延時間,更僅在7分鐘發言內提出11次規程問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重申,《逃犯條例》修例目的是處理2018年發生的台灣殺人案,並堵塞目前條例漏洞,強調政府考慮一系列因素後才決定草案涵蓋的37類罪行,政府能決定是否處理移交逃犯的要求,如不符合證據等都不會將疑犯移交,希望議員支持條例草案。

  立法會大會昨午就修改《逃犯條例》展開首讀和二讀。一眾反對派議員先在草案首讀後集體離場,促使法定人數不足,響鐘足足15分鐘後,公民黨郭家麒又在啟動二讀前提出點人數,再有多名反對派議員要求提出規程問題。其中民主黨許智峯指有市民就修例提出司法覆核,問政府會否撤回條例,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未有處理,並批評如許智峯繼續不合理提出規程問題,將被視為行為不檢。公民黨譚文豪隨即要求梁君彥解釋,為何議員提規程問題會視為行為不檢,之後郭家麒指李家超的發言涉違反《基本法》,要求澄清,企圖藉此阻撓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動議二讀條例草案。

  梁君彥最後解釋,《逃犯條例》修訂備受公眾關注,李家超已表明會在法案委員會解釋清楚,認為應該讓對方先發言,議會不應影響公眾知情權。經多番擾攘,李家超終於完成草案二讀。

  李家超在立法會發言多次被打斷。

  堵塞刑事協作制度漏洞

  李家超在動議二讀條例草案時表示,條例草案的目的,是修訂《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以處理包括:2018年初在台灣發生的一宗涉及港人的殺人案及同時堵塞香港整體刑事事宜協作制度的漏洞,上述條例目前均不適用於香港與內地其他部分的移交逃犯及相互法律協助要求,故香港目前沒有法律基礎去處理台灣殺人案的刑事司法互助及移送疑犯的要求,而《逃犯條例》現行的個案方式移交運作亦不切實可行,因為過程要刊登憲報,有機會驚動逃犯,即使能拘捕逃犯,逃犯亦可能因個案細節已被洩露或公開討論,損害其接受公平聆訊的機會,而提出司法挑戰。

  移交逃犯有雙重把關

  李家超指,在涵蓋的罪類方面,政府在考慮了一系列的因素後,決定涵蓋的罪類包括現時《逃犯條例》附表一載列的46項罪類的其中37項,而涉及的罪行必須可判監3年以上,且在香港而言,可循公訴程序審訊。他強調,在收到單一個案移交請求時,政府會全面與詳細審理和考慮,全權決定處理或不處理,過往政府亦曾因不同原因,包括不符合「雙重犯罪」原則、證據不足、或沒有簽訂長期協定等拒絕請求,不啟動程序處理,所有個案移交的要求均會受到行政機關及法院的雙重把關,希望議員支持條例草案,令政府有法律依據,與台灣落實以個案形式處理與台灣殺人案有關的刑事司法協助及移送疑犯,並完善香港的刑事協作制度。

  最後經數小時辯論後,條例草案完成首讀與二讀辯論中止待續,梁君彥宣布將交由內務委員會決定是否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

  議員有信心法庭做好把關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指出,《逃犯條例》已經明確,逃犯移交不能受其政治意見、宗教、種族影響,人權方面亦明確「死刑不移交」「一罪不能兩審」等原則,相信香港法庭可以採取比其他地區更高的標準,做好把關工作。

  議員謝偉俊會後表示,建制派並未商討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主席人選,如大家覺得他是可付託人選,他會「當仁不讓」擔任主席;但認為政府應重新部署審議法例,例如就追溯力設限,令商界及市民安心。

  當日,有團體遊行支持政府修訂《逃犯條例》以移交逃犯,堵塞法律漏洞,保護香港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據了解,修訂《逃犯條例》源於一宗發生在台灣的殺人案,一名港人涉嫌殺害另一名港人後返港。由於香港與台灣沒簽訂協議,而現時亦沒有適用的法律,所以即使台方已提出法律協助及移送疑犯的要求,香港仍未能處理。保安局認為,該案凸顯了嚴重的法律缺陷,必須填補,不能讓嚴重罪犯逃避法律制裁。

  林鄭到立法會回答議員質詢。

  林鄭力撐修例:港不會成逃犯天堂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出席立法會半小時質詢環節,焦點依然是修訂《逃犯條例》。林鄭再次解釋,修例的目的有兩個:一是要讓香港有法律基礎處理發生在台灣的香港少女被殺案;二是要堵塞現行法律的空子和漏洞,讓香港不會成為逃犯天堂。她明確指出,官員不合適評價內地的法律制度,但坦言「井水不犯河水」,香港堅守「依法辦事」。她提醒反對派議員們,如果詆毁香港的司法制度,指「香港司法獨立是廢話」,是辜負香港市民;更質問各方應否時常「唱衰香港的制度」。

  堵塞移交逃犯方面法律漏洞

  林鄭月娥昨早到立法會出席質詢環節。會上不少議員就修改《逃犯條例》提問。有反對派議員不僅乘機惡毒地攻擊內地的司法制度,還詆毀香港的司法制度。林鄭對此回應指,近日在社會討論修訂逃犯移交條例,自己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都耐心地向社會交代。她指出,修例的目的有兩個,一是使台灣殺人事件有處理的法律基礎,因為案件牽涉一位香港人謀殺另一位香港人,而殺人嫌犯回港後,由於香港沒有相關法律與台灣進行逃犯移交,因此即使台灣當局提出移交逃犯的要求,我們也沒有辦法可以做。

  林鄭進一步指出:「這並不等於我們什麼也沒做,過去一年保安局和律政司幾個部門研究究竟在什麼情形下用什麼方法可以做到順利移交逃犯,並找到一個符合法律要求的方法。」她表示,在這過程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事實上以今日的法律在移交逃犯方面確實存在着漏洞。林鄭補充道,此法律漏洞會令一些人有空子可鑽,甚至利用一些合法的途徑去避免一些非法之事,所以這次法例修訂是希望能夠堵塞這些空子和漏洞,讓香港不會成為一個逃犯天堂。

  反對派不應唱衰香港制度

  對於有反對派議員提問時,乘機抨擊內地的法律制度,林鄭月娥明言,每一個司法區域都有它們自己獨特的制度和安排,完全不適合由政府官員去評價,直言「井水不犯河水」。她說,香港都是依法辦事,「任何本會(指立法會)議員去詆毀香港司法制度,認為香港沒有司法獨立,或說香港司法獨立是廢話,是辜負香港市民」。她同時表示,香港自回歸以來,建立了非常穩健的司法獨立制度,而議員則須撫心自問應否「時常詆毀、唱衰香港的制度」。

  質詢環節期間,多位反對派議員,如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民主黨議員涂謹申等人在座位上叫囂,被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多次出言制止,提醒在席議員要保持肅靜、莊重,言明質詢環節不是辯論。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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