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姚志東報道:深圳海關近日發佈提示信息表示,4月8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下發了《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委會〔2019〕17號),從4月9日起調降對個人攜帶進境的行李和郵遞物品徵收的行郵稅稅率,原15%、25%檔稅率分別下調到13%和20%。海關總署也隨之印發公告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以下簡稱兩表)進行相應調整,歸類原則和完稅價格確定原則不變。
——此次稅率調整範圍
據介紹,本次稅率調整增設稅號1個,增加後共有374個行郵稅稅號。降稅的稅號共324個,約佔稅號總數(374個)的87%,另有49個稅號保持原稅率不變。
1. 原按15%稅率徵收的物品,稅率下調到13%,商品範圍包括人民群眾需求較大的嬰兒奶粉、手機和數字照相機等信息技術產品。
2. 原按25%稅率徵收的物品,稅率下調到20%,商品範圍包括紡織品、箱包、鞋靴、化妝品(高檔化妝品除外)、家電、攝影(像)設備等常見日用消費品。
3. 原按50%稅率徵收的物品,稅率保持不變。
4. 明確對減按3%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的進口藥品均按貨物稅率徵稅,範圍進一步擴大至罕見病藥品。為此,此次新增「罕見病藥品」稅號1個。
——此次調整值得關注的地方
據了解,今年3月1日起,國家規定減按3%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的進口藥品範圍進一步擴大,由原來的抗癌藥品擴大至罕見病藥品。此次行郵稅率調整也新增了罕見病藥品稅號,行郵稅率為3%,可以降低患者用藥成本,保證罕見病患者能夠實實在在地享受減稅紅利。根據《關於罕見病藥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罕見病藥品是指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註冊的罕見病藥品製劑及原料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