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承認4項洗黑錢罪名。
【香港商報網訊】香港青年陳同佳去年遊台期間殺害懷孕女友,棄置藏屍行李箱後返港被捕。本港與台灣並無簽訂引渡協議,令事件引發《逃犯條例》修訂風波。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提訊,原定處理控辯雙方就案情描述的爭議,但法官拒絕為此展開聆訊,又認為再無理由押後案件,決定即場聽取答辯。陳同佳隨即承認四項洗黑錢罪,法官將案押後至今月29日判刑,期間陳還柙候判。
被告於警誡下承認殺人
現年20歲、報稱學生的男被告陳同佳,被控4項洗黑錢罪,另加3項交替的盜竊罪。警方去年3月13日以謀殺罪名拘捕陳同佳,案件2日後首度提堂,陳自被捕後已還柙逾1年。
控方案情指,陳同佳前年7月在一間公司兼職時結識當年20歲的潘曉穎,2人一個月後成為情侶。前年12月初,潘表示自己已懷有約5周身孕。約於同一時間,兩人計劃於去年2月一同遊台。
同年3月5日,潘曉穎的母親向將軍澳警署報稱女兒失蹤,她其後在寓所發現陳同佳的「入台證」副本,從中得悉陳入住台北紫園旅店。陳於同月13日被香港警方問話,他在會面中承認殺死潘,隨即被警方以謀殺罪名拘捕。他在警誡下承認殺人,將潘的遺體埋藏於台北某處的草地。
警方隨後兩日為陳同佳錄取口供。陳指自己與潘於去年2月赴台後,先遊覽台南和台中,並於2月13日入住紫園旅店。16日,2人逛夜市後購買一個粉紅色行李箱,並於翌日凌晨時分返回酒店。2人雖一度因行李收拾問題爭執,但仍在當晚性交。
供稱因疑「戴綠帽」激動殺人
2月17日凌晨約2時,2人再次起爭執,期間潘曉穎聲稱腹中胎兒實為前男友的孩子,又向陳展示一段她與另一名男子性交的片段,不料觸發對方殺機。陳擊打潘的頭部至牆上,隨即以雙手從後箍頸。2人在地上糾纏約10分鐘,直至潘氣絕身亡。被告殺人後將潘的遺體藏於粉紅色行李箱,並把潘的個人物品分裝進4個膠袋內。
被告睡至同日早上7時後,首先在酒店附近不同垃圾收集站棄置潘的個人物品。其後他攜藏屍行李箱乘搭捷運,在距離紫園旅店15個車站的竹圍站下車,搜索合適的棄屍地點,最終在2小時後把行李箱棄置於附近一個公園的草叢內。
陳同佳其後利用潘曉穎告訴他的銀行卡密碼,在台北以潘的銀行卡提取新台幣2萬元(約港幣5400元),原打算用以購買新衫,後來作罷。陳帶同潘的銀行卡、相機、手機和上述新台幣現金返港,自2月19日起一連三日利用該銀行卡提取港幣以償還「卡數」,總值19200元。這些行為構成本案四項洗黑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