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佔中」案昨日判刑,9被告中,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被判入獄16個月,而除陳淑莊因病判刑押後,其餘人分別判決入獄8個月及判社會服務令不等,當中有4人須即時坐監。違法「佔中」搞手得到法律制裁,彰顯了法治尊嚴,亦向社會發出明確信息,違法必付代價,沒有任何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也沒有任何違法者可以憑藉任何理由逃避法律制裁,香港絕不能容忍威脅法治及社會安寧的暴力行為。判刑對所謂「違法達義」的歪論予以痛擊,對受到蒙蔽,一心「勇武」的激進暴力分子來說,是一記當頭棒喝,違法就是違法,何來「達義」?社會各界特別是涉世未深的青年人要引以為戒,切莫輕易被人煽惑,走上違法道路而不自知,以免斷送前程,悔之晚矣。
長達79日的違法「佔中」暴力頻生,嚴重損害本港經濟,影響市民生活生計,造成社會撕裂,罪魁禍首正是一眾「佔中」搞手。而佔領行動對港遺禍,是灌輸了「不守法不等於不尊重法治」的歪理,一些人公然蔑視法律,不但拒絕承認其違法行為有錯,更視之為「光榮自豪」,導致他們在集會、遊行或示威時隨意作出破壞公共秩序及公眾安寧的行為,「鳩嗚」滋擾、「旺角暴亂」、「港獨」滋生等事件出現,都與違法「佔中」鼓吹「公民抗命」有關,禍港之深可見一斑。
一眾「佔中」搞手違法事實清楚,罪責無可逃避;其面對鐵窗生涯,純屬咎由自取,也是罪有應得,正如法官裁決時指出,案件引起的行車道被阻塞的數目、參與佔領人數,和佔領的持續時間等,比過往涉及公眾妨擾的案例嚴重,理應判監。弔詭的是,事到如今,「佔中」搞手仍然不反思、不反醒、無悔意、不認錯,堅持他們所謂的「違法達義」,還大言不慚地聲稱以「入獄為榮」,一副「無畏無懼」的樣子;但與此同時,卻又千方百計地拖延受審,在公眾面前哭哭啼啼,扮出「含冤受屈」的姿態,誣衊為「政治報復」,並以各種理由向法官求情,博取同情,以求逃過法律的懲處。其敢做不敢當,真是何其虛偽!
這種「又要威又要戴頭盔」的樣子,正正暴露了「佔中」搞手們的真面目。某些別有用心的勢力企圖給他們戴上政治光環,美化暴力行為,幫助撈取政治資本,戴耀廷等人也早已安排好後路,自吹自擂,藉以打響名堂,實現「名成利就」。然而再漂亮的政治口號,也掩飾不了違法暴力的本質,對於「違法達義」下的其他犧牲者,「佔中」搞手不會內疚,不會道歉,有的是的冷血,哪管那些默默無聞的跟隨者,因為相信「暴亂有理」而走上違法道路,身陷囹圄,前程盡毀,給親人帶來巨大傷害!市民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這些「佔中」搞手居心叵測,吃「人血饅頭」的本質。
「佔中」搞手被判刑,是一次法治教育,違法就要找數,守法才符公義,任何人無論抱任何理由,若是以身試法,最終要付上沉重的法律代價。社會各界都要引以為戒,做任何事情時,務必在法治前提下進行,切勿被居心不良的不法分子利用,走上違法道路。
香港商報評論員 周武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