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6

官指無悔意 若非健康問題早已判入獄 陳淑莊煽惑佔中囚8月緩刑2年

2019-06-11
来源:香港商报

 

陳淑莊被判囚8 月緩刑2 年。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萬家成報道:違法「佔中」組織者之一陳淑莊,因需進行腦部手術而押後至昨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判刑,她被判監8個月緩刑2年。

  陳淑莊早前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名成立,但她以腦部或需做手術為由申請將自己的判刑押後,法官批准延至昨日判刑。

  體諒割腦瘤後仍須放射治療

  陳淑莊的代表律師以健康理由向法官求情,要求緩刑,他稱陳淑莊的腦部腫瘤未完全移除,需在未來繼續進行放射治療,醫生指手術帶來的副作用影響或長達半年。

  法官陳仲衡表示,陳淑莊被裁定兩項妨擾罪名成立時並無悔意,理應當時便判處監禁8個月。惟根據辯方所述陳淑莊的病情及醫生的報告,他認為陳淑莊的病況及所需的治療日程是真實的,緩刑是最適合的判刑,以便陳淑莊可接受放射性治療及讓家人照顧康復。

  該案其餘8名被告早前已判刑,其中違法「佔中」3名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被判監16個月,4名組織者邵家臻、鍾耀華、黃浩銘、李永達被判監8個月,另一名被告張秀賢被判200個小時社會服務令。

  議席及大律師資格或不保

  兩項刑事罪罪成的陳淑莊,除了自身健康問題,還要面對立法會議席及大律師資格隨時不保的風險。根據《議事規則》,其他立法會議員可以動議解除其議員職務,只要有三分之二在席議員通過就可以褫奪陳淑莊的議員資格。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回應指,現階段未見到有議員提出撤銷議席議案,若有議員議案動議撤銷有關議席,只要符合《議事規則》便會批准。

  另外,陳淑莊身兼大律師,她現在因刑事被定罪,或面臨大律師公會聆訊以決定是否需要進行處分。按程序,大律師如干犯刑事罪行並被判罪成,大律師公會將按《法律執業者條例》規定作出跟進,包括研究是否需交由大律師紀律審裁組展開聆訊,由小組決定是否對大律師進行處分,包括譴責、罰款、暫時吊銷牌照,甚至永久除牌。

[责任编辑:蒋璐]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