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宣佈正式撤回修訂《逃犯條例》草案

2019-10-23
来源:香港商報網

图:星岛

  【香港商報網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在立法會大會上表示,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64(2)條,正式提出撤回《逃犯條例》修訂動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李家超的有關發言不用辯論,無需表決。

  下午3點,李家超在立法會表示,特區政府在2月咨詢保安事務委員會後提交《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建議修改逃犯條例,草案於4月3日首讀,在5月27日於立法會預告在6月12日恢複二讀,因公眾意見分岐和出現矛盾,他於6月15日去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收回恢複二讀預告,李家超表示特區政府及後已多次表明停止修例工作,但為了更清晰明確表達條例立場,正式引用《議事規則》64(2)正式撤回條例草案。

  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昨日表示,在周三會議上,《逃犯條例》將恢復二讀辯論,保安局局長屆時會正式宣佈撤回《條例草案》,在程式上完全完成,為這個條例草案畫上完整句號。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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