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主動釋法維護「一國兩制」

2019-11-25
来源:香港商报

  文/童丏智

  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原訟庭裁定香港特區政府啟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制訂《禁止蒙面條例》不符合基本法,致使《禁止蒙面條例》無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立即表示嚴重關切,認為該判決嚴重削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應有的管治權,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規定。

資料圖

  基本法權威不容損害

  基本法是根據國家憲法訂立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性法律,是全國性法律,也是香港法律。基本法的權威性,既體現在它嚴謹和細緻的起草過程中,也體現在回歸22年來的實踐中。基本法不僅把「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重要方針以法律形式訂明,而且在中央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以及香港的政治、經濟、社會、民生、居民的權利和義務等各方面,都有具體的規定,因此基本法是一份完整和全面的憲制文件。所以,在解決所有具體問題時,都首先必須回歸基本法的權威性上來。

  筆者認為,基於憲法的國家認同是基本法制訂和成功實踐的核心價值,此次香港高等法院的判決,其本質就是:在完全拋卻國家意識的前提下,通過對基本法展開片面釋法,試圖重新定位行政長官、立法會等核心政府機構的法律地位、權能、相互關係,從而得出《緊急法》在港英時期適用、在基本法時代不適用的結論,並據此來否定《禁止蒙面條例》。其違背了一個根本邏輯:基本法第八條明確規定,「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條例、附屬立法和習慣法,除同相抵觸或經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也就是說,香港特區政府和行政長官因應《緊急法》實施《禁止蒙面條例》,既是基本法賦予的權力,也是香港社會「公眾安全」之必須。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的判決,既損害了基本法法律條款本身的權威,其對基本法的闡釋,更違背了基本法的釋法權威,正如全國人大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所言: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判斷和決定,任何其他機關都無權作出判斷和決定。

  依法管治必須落實

  一直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為了保持香港的自治性,很少對基本法進行解釋,也不會對香港本地法律進行太多干預。所以,就形成了自以為是的所謂「慣例」。就拿《反蒙面法條例》來說,特首具有發布行政指令的權力,但今年之前從未用過。這絕不等於特首就無權行使這項權力。關鍵在於:為何用?如何用?

  修例風波以來,抗爭規模和烈度之所以超乎以往,與大多數示威者使用口罩、面罩、眼罩和頭盔遮掩身份,普遍抱有能夠逃避法律制裁的僥幸心態有很大的關係。由於以蒙面方式實施各種違法犯罪行為,受到法律責任追究的機會很小,激進示威者在外部勢力的支持下,教唆、鼓動、慫恿涉世未深的中小學生鋌而走險,肆意實施所謂「快閃式」、「野貓式」的破壞公共設施活動,並散布極端的仇警言論、實施惡意披露他人私隱的起底行為,香港已經瀕臨淪為一座「暴力之城」、「仇恨之城」。如果特區政府不從源頭上消除暴力示威者「低成本」違法犯罪的誘因,將理性示威者和暴徒區別開來,實現「止暴制亂、恢復秩序」的目標將遙遙無期。

  特別是近段時間以來,激進示威者的暴力活動持續不斷升級。他們通過蒙面偽裝,在各區堵塞道路、縱火、破壞港鐵設施,甚至投擲汽油彈等,其行徑已經滑向恐怖主義,給社會正常運行和市民日常生活造成極大衝擊。激進示威者還將矛頭針對私人商舖、中資企業和持不同政見的市民,大肆毀壞私人財產,頻頻暴力「私了」。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因此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行使相關權力,制訂《禁止蒙面規例》。這是止暴制亂、恢復秩序的必要之舉,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據和現實需要,在情理法上都完全站得住腳,必須尊重。依法管治香港,就是在落實國家主席習近平做出重要指示:「堅決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行政長官依法施政。」

  有法不依乃禍港根源

  香港問題的根源在哪裏?筆者認為,主要在公訴機構、司法體系、律師界,也就是執法、司法領域。香港現有的法律都沒有得到很好的堅決執行。有法不依,違法不究,執法不嚴,整個社會的執法司法體系不配合、不執行,法律權威遭到損害日益嚴重。就拿《反蒙面條例》來說,司法領域給予否定後,直接後果就是警察不能強力執法。試問:沒有公訴、司法、法律界的強力配合,止暴制亂、恢復秩序豈不是一紙空談?!

  另一個事實不容忽視:特區立法會經常對中央事務、國家機關事務、中央與地方關係進行辯論,儼然「小國會」。以基本法第74條為例:立法會涉及公共開支、政府體制或政府運作的議案,在提出前要經過特首的同意。然而一直以來,立法會議員常年提出所謂的私人法案,繞過74條的限制,來否決政府的公共預算,導致很多改革無法施行。

  以往的種種,都不難看出,香港的執法司法領域存在一種傾向值得警惕,亦十分危險:凡是要「堅守一國之本」的,就突出法律思維解決問題,此次的判決如此,之前的「吳嘉玲案」亦如此;凡是要「利用兩制之利」的,就突出政治思維解決。這個傾向倘若放之任之,就會將「一國兩制」演變成「一國兩治」。可見,全國人大必須通過主動釋法等手段,對於禍港根源予以痛擊,刻不容緩。

[责任编辑:郭玉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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