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室內公共場所須戴口罩 因應風險評估「禁足令」

2020-07-22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梁希賢報道:新冠肺炎疫情持續惡化,港府繼早前實施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時強制戴口罩,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今日在記者会上表示,將刊憲規定,任何人進入或身處室內公眾地方,以及公共交通總站、轉乘處以及港鐵站時,必須戴口罩,明起生效,為期14天。

 

  陳肇始又指未來疫情是關鍵,再次呼籲市民大眾停止不必要聚會,以及不必要的外出,做好防疫工作。 

        抵港強制檢疫令延至9月7日 

        另外,抵港人士如當日登上從香港以外到達香港的飛機,或之前14日內曾身處任何指明地區,包括孟加拉、印度、印尼、尼泊爾、哈薩克斯坦、巴基斯坦、菲律賓、南非、美國9個地區。相關到港人士必須提供72小時內的陰性核酸檢驗結果,以及在香港預定酒店的確認書,租住時間不少於14天。有關規定將在7月29日零時零分生效。

  599C章《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延長到9月7日,而4條規例包括《《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599D章、《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599E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599F及限聚令599G章,延長12月31日。陳肇始強調,雖然延長到12月31日,但詳細指示仍會以7日、14日不斷調節。 

  因應風險評估「禁足令」

  至於會否實施「禁足令」或其他更嚴厲措施,陳肇始表示會因應風險評估去考慮,也要平衡市民日常的需要,如买食物、看醫生、取藥等,並參考其他國家的做法。

[责任编辑: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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