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志勝致函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說明香港國安立法必要性、迫切性

2020-07-26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報網訊】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有西方國家惡意誣詆國安法,公然干涉中國內政。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會長姚志勝日前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發函,說明制定並實施香港國安法的必要性、迫切性,以及維護「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重要作用,呼籲理事會尊重中國就國家安全立法的主權,深入了解國安法無損香港人權自由的事實,務實看待國安法在港實施。他期望透過向國際機構發函,促進國際社會正確理解香港國安法對維護中國國家安全的重要意義。

  姚志勝就制定並實施香港國安法的必要性、迫切性,以及對香港「一國兩制」的重要性,並根據香港實際和國際社會關注焦點,重點說明四方面的內容:

  一、去年6月以來,香港暴力恐怖活動不斷升級,「港獨」組織和本土激進分離勢力與外國勢力相勾結,直接危害國家安全,中央政府需要盡快進行國安立法,填補香港國家安全風險的突出短板。

  二、極端恐怖暴力活動危害香港廣大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個人基本權利,損害國家主權和利益,中央政府必須加快推動香港國安立法維護國家安全,保護遵紀守法的絕大多數香港市民。

  三、儘管歷屆特區政府都在積極爲維護國家安全的基本法第23條立法創造條件,但由於各種原因,未來很長一段時期內,香港特區都不具備自行完成此項立法的社會基礎和條件,香港缺乏國家安全法律應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必須在國家層面健全香港國安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四、香港的違法暴力活動破壞「一國兩制」,嚴重影響到中央與特區的關係和「一國兩制」在香港實施的前景,中央必須及時出手撥亂反正,以國安立法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既堅持「一國」原則,又尊重「兩制」差異,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姚志勝表示,香港國安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四項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只針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切實保障大部分香港市民享有的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等基本法規定的權利和自由。

  姚志勝強調指出,國家安全立法屬於一國主權,也是國際通行的慣例。中國制定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是中國主權範圍內的事,任何外國都無權干預。他呼籲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能夠尊重中國就國家安全立法的主權,理解香港市民對社會和諧穩定的追求,正確看待香港國安法在港實施。姚志勝會長說,6月30日,英國常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代表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上代表27國發言,公然攻擊香港國安法,干涉中國內政。他認為,國際社會需要客觀理性聲音,持平看待香港國安法,期望透過去函國際機構說明和釐清香港國安法的背景和情況,促進國際社會以務實態度推動世界和諧發展。

[责任编辑:朱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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