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事講場】內地港人投票權不容剝奪

2020-10-29 01:19
來源:香港商報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日前接受傳媒訪問時指出,不少港人在內地居住和讀書,當香港有選舉時,他們雖近在咫尺卻不能回來投票;她表示特區政府會實際探討問題,讓在內地的登記選民可以投票。據報道,政府最快下月擬向立法會提出修例,建議在內地設立票站供內地港人投票,以及設「關愛隊」方便長者等人士。

 內地設票站 反對派上綱上線

 目前在內地居住的港人已經超過50萬,這些人雖然居於內地,但同樣擁有投票權,如何保障他們的投票權,尤其是如果再發生類似新冠疫情以及「黑暴」肆虐的情況,讓內地港人可以方便、安全地投票,無疑必須正視及處理。反對派對於內地設票站上綱上線,不但是政治掛帥,更是公然剝奪內地港人的投票權,與民主精神背道而馳,特區政府應切實回應廣大內地港人訴求,保障他們的投票權。

 《基本法》第二十六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在內地居住的港人只要符合《立法會條例》資格,即具有投票權,這個權利不能因為他們身在內地而被無理剝奪。但事實上,在內地學習、生活、工作的港人,目前只能夠返回香港投票,舟車勞頓,部分住在較偏遠省市的港人,更要承擔高昂的交通及時間成本,令不少港人卻步。

 不少國家或地區,對於境外民眾的投票需求,都會提供各種方便,例如容許他們郵遞投票,或在境外設立票站。根據一項國際研究,2020年全球有150個地方容許境外投票,佔全球司法管轄區約七成,逾半採取在指定領事館等親身投票的形式。例如新加坡的境外投票,合資格海外公民須在選舉前3年內逗留新加坡至少30日,便可以在總統及國會選舉中投票,票站設於香港、倫敦、紐約、北京、上海等10個主要國際城市的外交機構內,投票時間不得遲於新加坡本土投票結束。不少國家及地區也有類似安排。

 香港投票制度落後

 然而,香港在投票制度上卻遠遠落後,不單沒有郵遞投票、提早投票等制度,而且連境外票站亦沒有。有反對派人士指,既然要設立境外票站就應一視同仁,在全世界有港人居住的地方也設立票站,這種說法似是而非:一是港人遍布全球,不可能每個國家都設票站,相反50多萬港人居於內地主要是大灣區,設票站更具可行性及必要性。二是大灣區城市屬一國之內,設立票站名正言順,至於在外國設票站涉及大量複雜問題處理,需要從長計議。三是居住在外國的港人大多屬於移民以至入籍,在性質上與居住在內地的港人有別,兩者不應相提並論。

 特區政府大力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鼓勵港人北上學習、生活、發展,並已作出各項配套措施,包括推出「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這樣,特區政府自然也要顧及內地港人的政治權利和投票權,如果要他們每次投票都特意回港,豈不與推動大灣區融合、便利港人北上的原意相違?而且,如果之後的選舉再出現一些突發事故,例如去年「黑暴」般堵塞交通,破壞鐵路,內地港人又如何回港投票?考慮到這些情況,在大灣區各個主要城市設立票站,供內地港人在境外投票,不但合法,更是合情合理之舉。

 投票權不分政治立場

 對於有關安排,反對派有意見大可提出,但他們卻上綱上線,將計劃全盤否定,更指是要偏幫建制派云云。首先,在內地港人難道就一定是建制派支持者?反對派支持者就一定不會回內地工作、讀書?而且,就算內地港人大多支持建制派,難道這就是剝奪他們投票權的理由?這樣豈不是說,支持反對派的港人,其投票權就要捍衛;支持建制派、居於內地的港人,其投票權就不用保障,現在究竟誰人對港人分等級?內地港人投票權不容剝奪,特區政府應堅定推動,不要因為反對派的無理恫嚇,就罔顧內地港人的投票權。(何子文)

[責任編輯:徐麒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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