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元朗搗無牌酒吧 拘4負責人 票控逾百酒客

2020-11-15 11:46
來源:香港商報網

 元朗警署今日(15日)淩晨約1時在區內展開代號為「犁庭掃穴」的反罪惡行動,突擊搜查安樂路一個工業大廈單位及一間店鋪,搗破兩間無牌酒吧。行動中拘捕4名酒吧負責人,包括2男2女,年齡介乎36至61歲,涉嫌「無牌售賣酒類飲品」及「無牌藏有酒類飲品可作販賣用途」,他們同時亦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被捕男女現正被扣查。

 另外,警方亦當場控制122名酒客,包括88本地男子、34名本地及內地女子,年齡介乎16至78歲,他們涉嫌「在沒有領有酒牌的處所飲酒」及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 (禁止群組聚集) 條例》(第599G章),警員向他們分別發出傳票及定額罰款通知書。此外,警方還檢獲約1940支啤酒,總市值約6.4萬元。

 根據香港法例第109章應課稅品條例第17(3B)條及第109B章應課稅品(酒類)規例第25A條,處所負責人須領有有效酒牌,方可售賣及提供任何酒類給顧客在場所飲用,否則可被警方拘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00萬元正及監禁兩年。根據香港法例第109章應課稅品條例第109B章應課稅品(酒類)規例第32條,於無領取有效酒牌牌照地方飲用酒類飲品,最高可被罰款港幣2000元。

[責任編輯: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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