攬炒派區議員上任快將一年,團體「議會監察」持續對攬炒派進行監察,包括查閱多區區議會的團體撥款申請文件、觀察各區議會的開會情況、攬炒派履行服務選民的承諾。結果發現他們在不足一年內,就犯「4大惡行」,當中包括把區議會當成「提款機」;濫用權力亂開會;抹黑國家與特區政府,播毒害民;逍遙快活不履職。
團體表示,攬炒派透過不同團體巧立不同名目,申領區議會撥款明益「自己友」,有私相授受之嫌。又指,攬炒派區議員經常在會議期間「濫權」,包括行使超越《區議會條例》所訂明的職能、打壓建制派區議員、侮辱或禁錮出席區議會會議的政府官員和警務人員等。
團體建議立法要求區議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認為區議員身為特區公職人員亦必須符合愛國愛港的基本要求,若不宣誓或違誓者必須立即取消其議員資格。又建議政府收回區議會撥款權力,避免公帑被濫用,以免再有「明益自己人」等情況發生。(記者何加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