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1日警方突擊搜查灣仔一個唐樓單位,搜出大量白電油、玻璃樽及布條等可用製作汽油彈的原料,單位租戶和住客包括職業電競選手張浩輝共6人被捕。6人均否認串謀暴動和交替的串謀非法集結,法官沈小民今日下午於區域法院裁定眾被告各控罪表證成立,全部被告均選擇不出庭作供,案件押後至下周二作結案陳詞。
控方指,去年9月28日及10月1日的非法「示威」活動最終演變成激烈衝突,而在去年10月1日淩晨,警方突擊搜查涉案單位,並在單位的兩間房中發現首5名被告,當時各人正在睡覺。警員其後在各人的背包中找到「示威者」常用物品,包括防毒面具、黑衫、護目鏡、電筒、對講機等,亦在第三被告的背包中找到點火器,及在首被告的銀包中找到購買白電油的收據。警方其後又在單位找到大量暴力「示威者」使用的工具,包括對講機,亦找到十數個空樽及打火機、5瓶白電油、100條布條、7個載有伸縮棍、呼吸器等工具的背包。
控方又強調,單位與「示威」地點接近,相信單位是為儲存「示威」物品,及為暴力「示威者」提供休息的地方,單位內亦有製造汽油彈的材料,而被告知悉該些物品的用途,及他們亦管有一些工具,相信被告參與或準備參與暴動。
6名被告分別為23歲電競選手張浩輝、21歲學生胡凱富、21歲文員陳子斌、25歲文員蘇美莉、17歲學生李盈莉及24歲無業的沈卓勤。他們被控於去年9月28日至10月1日,串謀他人參與暴動及一項交替性質的串謀非法集結罪。(圖: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