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社交平台表示,去年1月1日有大批人士於港島多區掘起路面磚頭、以雜物堵路及縱火等;當中有1名21歲男學生於灣仔因用噴漆塗污提款機中心及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被捕,該男被告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他被裁定「刑事損壞」及「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成,今日(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禁5個月兩星期。
警方引述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的行為自私,加上塗鴉的內容分化香港社會,加劇衝突危機,因此須判處阻嚇性刑罰。(圖片來源:香港警察 Hong Kong Police 臉書(Facebook)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