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子襲警判囚3月 律政司覆核成功改判監10月

2021-02-25 15:06
來源:香港商報網

 一名便衣警員去年元旦在旺角欲拍攝「示威者」照片時,被兩名男子襲擊,被裁定襲警罪罪成,判囚3個月。律政司不滿判刑過輕提出覆核,上訴庭今日(25日)裁定原審裁判官判刑時原則上犯錯,判囚3個月明顯不足,指案情十分嚴重,故批准律政司覆核申請,量刑以12個月作起點,考慮兩人已服刑3個月,最終改判監禁10個月,兩人需立即入獄繼續服刑。

 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表示,原審裁判官林子勤錯誤區分參與者刑責,在沒有實質證據支持下相納兩名被告對法律無知,「以為無落手就無刑責」,屬原則上犯錯。黎嘉誼指,襲警屬嚴重罪行,考慮到本案犯罪情節嚴重,判囚3個月明顯不足,而且兩名被告在原審時承認大部分控方案情。

 被告22歲李炳希及25歲利子恒,被控於2020年1月1日在旺角山東街與通菜街交界,與一名蘇姓男子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9597何思駿。

 案情指,便衣警員何思駿當晚尾隨和拍攝黑衣人,李炳希知悉有襲擊的情況發生並上前圍觀,「睇嚇有咩幫手」,利子恒則在警誡下承認:「我見到朋友打,我無份打,因為驚俾人拉,我只企喺隔離睇有無警察到,有警察就叫朋友走」。裁判官林子勤裁定兩人履行「把風者」的角色,讓施襲者襲警後避免被拘捕,屬於夥同犯罪的行為。

[責任編輯:蔣璐]
香港商報版權作品,轉載須註明出處。
相關新聞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