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銀行一名銀行客戶拓展部主任及其母親日前遭廉政公署起訴,控告他們涉嫌透過安排母親的同事在該銀行開設支薪戶口,串謀詐騙銀行佣金。案件今日(2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兩人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3月29日再訊。
裁判官錢禮批准兩名被告各以1000元保釋,保釋期間不准離開香港,不准接觸證人,被告亦需留在報稱地址居住,並每星期到警署報到。
被告林其鋒報稱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銀行)客戶拓展部主任、其母張佩君報稱金御海鮮酒家(金御)分店經理。控罪指,兩人於2017年4月11日至12月18日一同串謀詐騙渣打銀行,不誠實地促使個別人士在銀行開設戶口,以及未經授權把款項轉入和轉出該些戶口,從而提高用作計算林其鋒季度佣金的銷售額。
廉署調查發現,張佩君4名同事及金御一名茶客被促使在渣打銀行開設戶口,並未經該5名戶口持有人授權的情況下,數筆款項由張佩君的個人戶口轉賬至該5個戶口,其後又再被轉出有關戶口。林其鋒因而獲發額外季度佣金共45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