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李柱銘、何俊仁等9人參加非法集會罪成,近日被依法判刑,案中各人違法證據確鑿,受到法律懲處完全是他們咎由自取。但美英等西方國家卻老病再犯,又跳出來指手畫腳,再次滿嘴謊言謬論,使出顛倒是非黑白的「老套路」,公然為罪犯張目,甚至叫囂放人,如此粗暴干涉中國香港之法治和司法獨立,實在荒謬!
上述9人何以被判違法?鐵一般的事實,清清楚楚。前年8月18日及8月31日,9人明知而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利用自己的名氣及影響力,煽動民眾參與違法行為,相關的場景還歷歷在目,大家有目共睹。案中各人的犯罪事實是清楚的,證據是充分確鑿的。法官對黎智英等人的判決,是嚴格按照司法程序,基於法理及法律作出合適的刑罰,亦在庭上公布了判刑原則,定罪理據也已上載司法機構網站供公眾查閱;而任何一方如不滿法院所處刑罰,都可以提出上訴或司法覆核,一切都在陽光下依法公開進行。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律面前,只有守法與違法之區分;法官審判裁決的就是以法律為準繩、以事情為依據,是犯罪事實而不是其他。其實,被檢控者本身心裏非常明白,兩宗案件皆有被告認罪,那些西方國家政客自然也是心知肚明。
現在一些西方國家莫名驚詫,大放厥詞,以所謂「人權」「民主」之名攻擊香港司法,甚至公然要求「釋放罪犯」,表現出對法律極端蔑視,實在是荒誕無稽,分明是「揣著明白裝糊涂」,不過是又一次將他們亂港反中的真面目暴露出來。大家不會忘記,修例風波以來,「港獨」、「黑暴」、「攬炒」等違法活動在香港一度肆虐,亂港分子勾結外部勢力,挾洋自重,不斷製造混亂,進行破壞;而正是一些西方國家「明幫暗助」,頻繁就香港事務煽風點火,公然向中國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施壓,為香港反中亂港勢力撐腰,為暴徒罪犯提供「保護傘」,導致香港亂象叢生,失序失範,市民深受其害。再看看中央出手為港撥亂反正,制定並實施的香港國安法,完善香港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令香港恢復社會穩定,呈現由亂到治的新局面,又是這些心懷叵測的西方國家,次次出來說三道四,對中國和香港特區進行抹黑、攻擊、威脅,實屬蠻橫無理。顯然,一些西方國家是唯恐香港不亂,見不得中國香港好,根本不會理會港人的死活,想繼續搞亂香港,把香港當作遏制中國發展的棋子,之所以不時跳出來表演一番,完全是他們的惡劣本質和險惡用心所決定的。
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沒人可以淩駕於法律之上。世界上任何一個法治國家都不會容忍犯罪分子胡作非為,免遭法律嚴懲。一些西方國家脫離事實,明目張膽違反國際法和不干預的基本原則,公然插手干預香港的司法活動,為香港的罪犯搖旗吶喊,包庇犯罪,明顯是雙重標準,以為這樣可以讓「亂港代理人們」逃脫法律制裁,注定徒勞。香港特區政府有足夠的法律依據,足夠的能力實力,依法懲處任何犯罪分子,維護香港法治秩序。任何對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橫加干涉的惡劣行徑,必以失敗告終。(香港商報評論員 周武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