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姚志東報道:據羅湖海關透露,該關1月27日查獲2016年首宗鞋內藏匿黃金的案件,共查獲2千克黃金。
案發當天上午,一名沒有攜帶行李的年輕男子經羅湖口岸出境。海關關員詢問男子身上是否攜帶需申報的物品,男子稱沒有。男子慌張的神色卻未能逃過關員的眼睛,在對男子進行人身檢查時,關員再次詢問男子鞋內是否有物品需申報,男子始終堅稱沒有。但關員隨後在男子左右鞋子鞋墊下發現了用報紙包裹的黃金各1塊,每塊的規格為1000克,純度為99.99%。
經詢問當事人,當事人出示了某高校的學生證,並稱黃金是要帶到香港交還給其兄長作加工首飾之用。目前,該案件已移交海關緝私部門作進一步處理。
羅湖海關提醒廣大進出境旅客:金銀屬於國家限制出境物品。出境旅客攜帶或者複帶金銀出境,重量在50克(含50克)以下的,海關准予放行;重量超過50克的,憑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證明或者原入境時的申報單登記數量向海關申報,經海關核准後放行,否則不予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