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棗莊市紀委監察局網站,7月17日,棗莊市紀委通報7起扶貧領域違紀問題。
1、2011年至2015年,滕州市羊莊鎮北台村黨支部原書記劉苓國采取弄虛作假的手段,以其親屬名義申報、騙取低保金,違規向該村低保人員收取費用,主要用於村務開支,部分被個人侵占。2017年6月,劉苓國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2、2015年至2016年,滕州市羊莊鎮高村黨支部書記高祖明、黨支部副書記王成運在辦理低保補助申報過程中,違規向低保戶收取費用,用於村務開支。2017年6月,高祖明、王成運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2014年至2015年,山亭區山城街道沃裏村黨支部書記張延倫、黨支部副書記馮存全、村委委員張延付違規挪用扶貧互助資金,借給他人經營使用。張延付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2017年6月,張延倫、馮存全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張延付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4、2013年,山亭區北莊鎮鐵山村黨支部書記張建剛違規將村扶貧互助資金借給他人經營使用。2017年6月,張建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2015年12月,嶧城區峨山鎮後利增村黨支部原書記林本春在實施肉牛養殖扶貧項目中,因溢價購牛,未按規定簽訂合同,養殖不善,造成扶貧資產損失;2016年1月,在扶貧項目驗收過程中,弄虛作假。2017年5月,林本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6、2014年,嶧城區古邵鎮東官莊村黨支部原書記張體臣違規申報貧困戶;2016年6月至7月,在實施扶貧項目中,違規給非貧困戶分配扶貧資產,個人侵占扶貧資產。2017年5月,張體臣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7、嶧城區古邵鎮西沿河村村主任李長華在重新上報貧困戶名單時,對增減的貧困戶不公開、沒公示,未將不符合標准的農戶刪除;2016年7月,在實施扶貧項目時,向非貧困戶發放扶貧資產。2017年5月,李長華受到通報批評處理。
日照市紀委通報4起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據日照市紀委監察局網站,7月17日,日照市紀委通報4起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東港區南湖鎮相家官莊村原村會計丁原華侵占村集體資金問題。丁原華利用擔任村會計的職務便利,采用虛列支出的方式,侵吞某監獄支付給該村的地面附著物賠償款及墳墓搬遷協調費共計251045元。2017年4月11日,東港區紀委給予丁原華開除黨籍處分。
2、嵐山區中樓鎮庫山子村原黨支部書記紀永華、原黨支部書記兼村主任劉志濤騙取國家補償款等問題。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紀永華、劉志濤等人在協助政府辦理中南鐵路中樓鎮庫山子村路段拆遷工作過程中,采取虛報墳墓搬遷數量、虛構拆遷補償項目等手段,騙取國家補償款共計302078元。2013年10月,劉志濤在協助政府從事中樓鎮庫山子村土地增減掛鉤項目及項目資金管理工作中,為陳某某承攬村內道路硬化工程提供幫助,收取好處費82611元。2017年4月17日,嵐山區紀委分別給予紀永華、劉志濤開除黨籍處分。
3、莒縣夏莊鎮東旺疃村原黨支部書記來守峰、原村報帳員來逢民套取國家補貼款問題。2008年至2016年,來守峰、來逢民利用協助鎮政府統計上報小麥種植面積的職務之便,采取虛報小麥面積的方式,分別套取國家種植補貼和良種補貼70179.81元、77594.77元。 2017年4月5日, 莒縣夏莊鎮黨委分別給予來守峰、來逢民開除黨籍處分。
4、五蓮縣高澤鎮初級中學原校長孫洪河受賄問題。孫洪河在擔任五蓮縣街頭鎮初級中學校長和高澤鎮初級中學校長期間,為五蓮縣帥傑制衣廠負責人李某某及個體建築商張某某提供便利,多次收受二人送予的人民幣共計52000元。自2013年7月至2015年底,五蓮縣高澤鎮初級中學為某書店向學生銷售教輔資料提供便利條件,非法收受回扣款共計113826元,孫洪河作為學校主管人員負有主要責任。2017年3月17日,五蓮縣高澤鎮黨委給予孫洪河開除黨籍處分。
聊城市紀委通報4起惠農領域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典型問題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正風肅紀,市紀委對4起惠農領域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典型問題發出通報。
臨清市老趙莊鎮李將軍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李德華虛報冒領小麥直補款問題。2009年至2014年,李德華與村黨支部原委員、村委會原主任、原會計李德鋒利用職務便利,虛報冒領小麥直補款6.00萬元。臨清市紀委分別給予李德華、李德鋒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作出判決。
莘縣柿子園鎮鄭莊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王進山違規套取小麥直補款問題。2012年至2014年,王進山利用職務便利,虛報冒領小麥直補款1.98萬元據為己有。莘縣紀委給予王進山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作出判決。
茌平縣溫陳街道南五裏村黨支部原書記郭春年違規套取糧食直補款問題。2008年至2013年,郭春年利用職務便利,虛報冒領糧食直補款6167.6元據為己有。溫陳街道黨委給予郭春年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收繳違紀所得。
高唐縣趙寨子鎮後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任河業違規套取小麥直補款問題。2008年至2015年,任河業利用職務便利。虛報冒領小麥直補款4.79萬元,其中:1.08萬元用於違規給村幹部發放工資,3.71萬元用於村級事務支出。趙寨子鎮黨委給予任河業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收繳違紀所得。
通報強調,加強惠農資金監管,關系中央、省和市惠農政策的貫徹落實,關系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民的切身利益,關系農村基層社會穩定,關系黨和政府形象。各級各部門(單位)務必從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惠農資金監管的重要性,結合本級本部門(單位)實際,采取強有力措施,切實加強惠農資金監管。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嚴肅查處惠農領域侵害群眾利益的違紀違法案件,注重在巡視、巡察、報備、審計、信訪舉報和新聞媒體報道中發現的問題線索,做到有線索必深究、有案件必查處,典型案件及時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對發現的苗頭性、普遍性問題,要督促相關主責部門(單位)認真研究治本措施,確保惠農資金真正惠及農村和廣大農民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