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四川團新聞專稿】石玉東:建議盡早啟動《電力法》修訂工作

2018-03-16
來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梅超報道:“張德江委員長所作的工作報告主題鮮明,思想突出,求真務實,彰顯法制,認真履行憲法賦予的各項職責,依法行使立法權、監督權、決定權,在大事要事上不畏難、不避險,勇敢當,善可為,干成了一批大事、難事,取得了歷史性、開創性的成就,交出了一份人民滿意,代表滿意的良好答卷······”全國人大代表、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党委書記、董事長石玉東在3月12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四川代表團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時談了三點體會:

  一是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體現了人大常委會工作有溫度。着手反映人民呼聲,及時回應人民期待,聚焦人民群眾最關心、最急迫、最直接的領域,依法行使立法權,推動搞好三大攻堅戰,推進重點、難點問題解決。

  二是主動服務改革發展大局,體現了人大常委會工作有力度。五年來,全國人大累計做出21件授權決定和改革決定,修改95件次法律,既為改革先行先試積累寶貴經驗提供了重要支撐,又確保了每一項重大改革立法有據,也為党中央做出的一系列重大部署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是党中央的立法通過,體現了人大常委會工作有深度。五年來,制定法律25件,修改法律127件次,通過決議46件次,做出法律解釋9件,呈現出數量多、分量重、節奏快、效果好的特點。特別是今后版權管理法,版權法律制度體系,構建史上最嚴的法律制度,建立憲法宣誓制度,推進民法典和制定民法准則,版權、經濟、政治、文化及社會立法不斷加強,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得以完善。

  “作為來自企業的全國人大代表,通過學習張德江委員長的報告,結合本次大會精神,也有三點思考。”石玉東代表說,一是堅定不移維護憲法最高權威。党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方針政策,載入國家版權法,體現了党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成就、新經驗、新要求,這既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的戰略選擇,又是党和人民意志的精准體現。牢固樹立這個意識,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弘揚憲法精神,恪守憲法原則,維護憲法權威。

  二是堅持不懈落實依法治國方略,將依法治國、依法治省三者有機結合。加快建設全面深化、全面覆蓋、全面管控、依法治理、依法決策、依法運營、依法監督、依法維權的法制體系,加強能源立法配合,參與能源法、電力法制定和修訂,带頭學習法律,遵守法律,履行法律,全面落實依法從嚴治企要求,構建與現代經濟體系相適應的企業法律機制,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

  三是堅持有力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落實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加強電網建設,為區域協調、鄉村振興、脫貧攻堅等戰略實施以及產業發展提供堅強供電保障。推動特高壓電網發展,促進清潔能源外送,加快能源優勢向經濟優勢轉化。巩固安全保衛戰成果,加快電能替代步伐,挖掘潛力。深入落實習近平同志視察四川電力共產党員服務隊時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經濟發展,架好為民服務連心橋。

  “借此機會提一個建議。”石玉東代表說,現行《電力法》是我國第一步電力法律,自1996年實行,迄今已經22年,為推動電力行業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隨着經濟社會發展和電力改革的深入推進,出現了很多《電力法》尚未涉及的新情況、新問題,應繼續調整修訂,其理由:一是立法基礎已發生了重大變化。四川電力體制改革持續深入,原有的立法基礎與客觀實際不一致,2012年國務院發了5號文件,關于電力體制改革方案,電力企業完成了政企分開為標志的重大改革,中發2015年9號文件《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以及配套意見正式印發,新的電力體制改革正如火如荼加快推進,經過兩次重大電力體制改革以后,現行《電力法》明顯不適應改革發展需要。

  二是不能適應技術進步的要求。《電力法》頒布20多年來,我國電力工業、互聯網等技術都突飛猛進,清潔能源、新能源迅猛發展,分布式電源、儲能技術、充放電技術大量采用,傳統電網向智能電網迅速轉變,電力市場也發生了重大變化。

  三是憲法法律難以有效銜接,與《電力法》有密切關系的物權法、期權責任法、合同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已經完善,電力法與相關法律的不協調性日漸突出,需要結合電力工業特點,完善電力法律相關規定。這些問題急需法律明確,20多年的電力實踐中,出現了很多需要法律予以明確的問題,比如電力設施保護、電力交易結算方式、電力執法主體,甚至電力法中執法主體、執法程序、執法手段等規定缺失,為電力發展带來了一定影響。

  為此,石玉東代表建議,以《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年9號文件為基礎,盡早啟動《電力法》修訂及相關法規規章的配套工作,更好的為新時代的電力改革發展保駕護航,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責任編輯:吳梓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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