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26日,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據了解,山東省能源局、山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16部門(單位)20日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全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到2022年底前,山東全省充電基礎設施保有量達到10萬個以上,基本建成“車樁相隨、佈局合理、智能高效、保障有力”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
新聞發佈會現場
據統計,山東省電動汽車保有量已達24萬輛。截至今年上半年,該省充電樁保有量5.72萬個,其中公共充電樁3.85萬個(含專用充電樁1.56萬個),私人充電樁1.87萬個,基本形成了以高速公路為骨幹、高等級公路為支撐的跨城際電動汽車出行保障網路。但由於部分地方政府推動電動汽車的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相關配套政策不完善等原因,導致出現車樁資訊缺失、居民社區和公共停車場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緩慢、電動汽車充電不夠便捷等問題。
山東省能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鄧召軍在發佈會上表示,該《實施意見》主要圍繞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運營中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壓實職責分工、完善配套政策、強化執行落實,建立健全充電基礎設施加快發展、規範運營的長效工作機制。
據了解,該《實施意見》重點建設全省充電基礎設施資訊公共服務平臺,推進居民區、公共停車場、公務用車、專用領域、旅遊景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規範充電基礎設施運營管理。其中,所有新建住宅社區統一將充電基礎設施供電線路敷設至專用固定停車位,或預留擴建敷設條件,選擇一批新建和既有社區,建設“充電服務示範居民社區”;2022年年底前,公共停車場配建的充電基礎設施占車位比例不得低於15%,全省4A級以上旅遊景區基本實現充電設施全覆蓋。探索場站共用、“加油站+充電”等新型商業合作運營模式。(劉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