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兼職男送貨員涉於去年年初二晚,帶領一批「示威者」在旺角堵路,揚言用椰子投擲警方。他今日(26日)於區域法院承認非法集結罪及暴動罪,被判囚3年。其餘2項襲警、1項拒捕和2項無票進入及乘搭列車罪則存檔法庭。
法官姚勳智指,被告犯案時為領導角色,帶備揚聲器到場叫罵,又帶電筒以強光照射警方,可引致非常嚴重及不可收拾的後果。
被告黎嘉豪承認於2020年1月26日,在旺角砵蘭街與亞皆老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及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