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集團租用新界偏遠村屋作儲存毒品倉庫,警方昨日(25日)在屯門拘捕一名男子,先後在他於屯門龍鼓灘和元朗八鄉租用的村屋,搜出合共63.7公斤可卡因和包裝工具,總值近7500萬元,疑犯將被落案在明日(27日)提堂。
毒品調查科高級督察陳熾華表示,警方根據情報和深入調查後,在昨日下午3時15分在屯門區一間村屋外埋伏,當目標男子離開時上前截查,經查問後將他押到龍鼓灘一間遠離市區的村屋搜查,檢獲2磚、2.1公斤可卡因和一批毒品包裝工具,遂將涉案男子拘捕。其後警員再到元朗八鄉另一間村屋,搜出56磚、61.6公斤可卡因,案中檢獲的可卡因共重63.7公斤,市值約7490萬元。
陳熾華指,今次已成功堵截一批可卡因流入本港市面,案中被捕疑犯29歲,報稱無業,相信沒有黑社會背景,他在販毒集團中角色仍有待調查,稍後將落案控以兩項「販毒」罪名,明日(27日)將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經調顯示,兩間村屋均屬疑犯租用約3個月,相信販毒集團選擇新界偏遠及人跡罕至的村屋作為毒品儲存倉庫,以逃避警方緝捕。陳熾華呼籲村屋業主,如發覺其名下已租出的村屋有大量陌生人進出,或有陌生人到來租住村屋,請提高警覺。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 。(記者區天海)
警方檢獲的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