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教協)明日(28日)將舉行特別會員代表大會,議決修改會章修訂解散門檻,由原本要全體至少2/3的合資格會員同意,改為要2/3出席大會合資格的會員代表同意即可。
教協表示,正委託獨立清盤會計師進行清盤工作,指按會章規定,教協所欠一切合法債項皆須清還,餘款會由合格會員均分。
根據教協會章第20條列明的解散程序,包括必須取得全體合格會員三分之二或以上投票同意才能解散。以教協目前9.5萬名會員計算,即需要至少6.3萬人投票贊成才可解散。由於門檻甚高,相信難以直接達到該解散門檻。
據悉,教協明日不會進行解散的投票,將擇日再召開特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
教協被官媒新華社及《人民日報》發文批評后,教育局於7月31日宣布終止與教協的工作關係,不再視該會為教育專業團體。教協理事會本月10日宣布解散教協,並遣散約200名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