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簡稱教協)已於上月初宣布解散,理事會一致通過解散決議,遣散約200名員工和出售物業。教協昨日(3日)向會員發信,將於下周六(11日)召開第二次特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是否解散。
教協會員代表目前逾3100人,據原有會章規定,解散必須獲得全體會員三分之二或以上同意。教協於8月28日召開特別會議通過修改會章決議,降低解散門檻,只要出席的合格會員代表三分之二或以上,表示同意便解散。教協指,已將有關決議案提交職工會登記局,獲批准修改會章。
教協稱,下周六在銅鑼灣會所舉行第二次特別會員代表大會,首項議程是表決解散教協的終極投票,倘有三分之二或以上出席的會員代表同意,教協便正式解散,隨即討論多項涉及解散程序的動議。
按議程的動議事項,教協將變賣所有物業、財產、清還債項、終止僱傭合約及給予補償,結束教協的子公司、關連公司與機構,同時會委任律師、核數師、清盤人處理解散事宜,並至少每月一次,在網上或其他公開渠道公布解散的相關消息與進度,確保透明度。
至於會產處理,教協理事會動議,所有在8月10日的及格會員,包括約有2萬名已退休的榮譽會員,均可按會章在處理與解散相關開支及債項後,均分全數餘款。倘在一定時限內有會員未領款、或收到後退款,以致仍有餘款,將捐贈予在港設立的合法教育或慈善相關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