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本月4日刊憲將禁止餵飼野生動物 (包括野豬)範圍擴展至全港,修訂條例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並於今年12月31日生效。禁止餵飼野生動物修訂公告法案委員會今日(22日)早上開會討論,漁護署助理署長陳堅峰表示,當局正研究將野鴿列爲野生動物,預計明年推展修例,同時引入定額罰款,加強罰則。
法案委員會主席周浩鼎表示,委員們普遍歡迎政府採取修訂,將現行禁止餵飼野生動物 (包括野豬)的範圍擴展到全港,以便打擊非法餵飼野豬情況。他認為,修訂法例只是踏出一小步,促請政府將現行相關條例延伸至打擊餵飼野鴿、大幅提升罰款額增加阻嚇性,及將相關罪行列為定額罰款罪行處理。
政府現時有約32名執法人員處理非法餵飼野豬,並將透過內部調撥人手的方式,應付未來執法需要。周浩鼎指,為決心打擊非法餵飼野豬及野鴿問題,當局應正視執法人手配置,配以充裕執法人手,才能使執法達至立竿見影,避免空有條例而無執法的局面。
陳堅峰說,政府會在餵飼野豬黑點作重點打擊,在全港郊野公園動員150人執法。另外。當局目前在黑點設置鏡頭監察,在全部63個黑點中,34個錄得少於5隻野豬,沒有新增傷人個案。(圖: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