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28日)宣布展開主動調查,審研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環署)對持牌泳池的監管。
截至2022年6月,全港共有1371個持牌泳池。附屬於《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的《泳池規例》(《規例》)訂明,泳池持牌人須遵守《規例》及食環署署長所訂的牌照條件,包括確保泳池的設備、池水水質符合訂明的標準、於泳池開放期間有足夠的合資格救生員當值。食環署透過日常巡查及處理有關的投訴對持牌泳池作出監管,以確保公眾衛生及安全。
傳媒不時報道持牌泳池的遇溺意外。公署的初步查訊發現,食環署現時沒有就發生於持牌泳池的意外設立通報機制。除非有傳媒報道或經其他途徑得悉意外,否則該署不會知道其所監管的泳池曾發生嚴重事故。另外,由2017年至2022年6月期間,食環署共接獲470宗涉及持牌泳池的投訴。
趙慧賢表示:「食環署作為發牌機構,有責任確保持牌泳池符合《規例》和發牌條件,特別是泳客的安全。食環署若不掌握持牌泳池曾否發生嚴重意外,便無法進行調查或跟進意外事故,查究持牌人有否違規及糾正問題,以及檢討牌照條件是否適切。因此,我決定展開主動調查,審研食環署對持牌泳池的監管,包括該署審批泳池新牌照及續牌申請的機制、巡查及處理投訴的程序,以及現有措施在確保泳池衛生及保障泳客安全方面是否足夠和有效,以便在有需要時提出改善建議。」
申訴專員現正搜集上述課題的資料及意見。市民若有任何資料或意見,請於2023年3月28日或之前以書面方式送達申訴專員公署。(圖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