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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实有助达至普选

2014-04-26
来源:香港商报

  就提名委员会如何产生行政长官候选人,18位大专学者日前提出了「公民推荐」的意见,建议任何人士只要获得2%,即约7万名的登记选民联署推荐便可成为参选人。成为参选人后再获1200名提名委员会的八分之一委员提名,即可正式成为候选人。学者们另建议扩大各分组界别的选民基础,包括将第一、二、叁界别的「公司票」及「团体票」改为「个人票」,以增加提名委员会的代表性。

  由于任何提名方案都不能削弱或绕过《基本法》45条中有关提名委员会的提名权,学者们提出的建议政府须具体研究。因为现时仍未清楚建议的实际运作方式;而最主要仍未能释疑的是参选人如最终不获提名委员会提名,这2%的推荐选民会否成为对提名委员会的政治压力,带来另一种的政治风波,这是要小心处理的。但相对起「公民提名」和「政党提名」这些被批评为不符合《基本法》的建议,学者们提出的「公民推荐」意见是较为务实的,它的背后理念是要符合《基本法》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尊重政治现实下,再增加公民参与的机会。

  《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就香港未来的政治发展作出规定,中央、特区政府和香港市民均须遵循,这也成为讨论普选方案的法律基础。提出「公民提名」、「政党提名」的人士希望一步便能实现其心目中的「真普选」,但问题是没有一个方案是真正完美的,只能按照社会的实际及发展需要不断加以完善;而「公民提名」和「政党提名」的另一个最大弊病是不符合《基本法》规定,如硬性推行,将令问题极端化,普选的路只会渐行渐远,今天号称追求「真普选」的人,岂不是自己堵自己的路?

  遵法务实是全港市民收窄分歧、达成共识的最佳取态,只要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理性讨论,帮助政府制订大多数市民可接受的普选方案,香港距离达成普选的目标,为期不远。

  新界社团联会(新社联)副会长 陈平


[责任编辑: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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