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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普選走進直路

2014-05-03
来源:立法會議員 譚耀宗

  立法會議員 譚耀宗

  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的政改諮詢工作將於本周完結,不同團體及人士紛紛提出各種方案。民建聯亦於4月22日提出方案建議,並會見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介紹我們的構思。司長在會面中表示,我們的建議具體務實,並且符合《基本法》及200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普選問題的決定。其實,司長所說的,亦正是我們的主要考慮方向,普選行政長官方案必須以法律為依據、充分反映民意以及具操作性。

  落實2017年普選特首,是廣大市民的期望。為了落實此一目標,立法會議員應致力促使政改方案獲得通過。而作為法律的守護者,議員更只能通過嚴格按照《基本法》及人大決定的普選方案。我們的建議一出,雖然遭到某些政團的批評,例如針對提名委員會組成方式的建議;然而,我們深信,(我們)提出的建議完全有法可依,因為《基本法》第45條規定,提名委員會是負責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唯一提名機構,而人大決定則認為,提名委員會可參照現行選舉委員會組成方法。因此,我們建議提委會的組成維持四大界別,以體現廣泛代表性及均衡參與的原則。我們又建議適當增加界別分組,例如新增「輔助專業」、「婦女及青年」及「中小企」,以及適當調整各界別分組委員名額,例如增加區議會的委員人數。這些建議,都能夠進一步提高提委會的代表性。

  另一個關於提名委員會的討論,就是「民主程序」如何體現提委會的「機構提名」要求,即須取得多少提名委員會委員的支持,才能成為正式特首候選人。坊間對此莫衷一是,我們認為,最合適的方式就是獲得提名委員會的過半數有效票提名,這能體現「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程序,以及提委會的集體意志;更重要的是,這個提名要求能確保特首候選人獲得提委會的廣泛支持。我們委託香港民意調查中心分別在今年2月及3月以電腦隨機抽取電話樣本,透過訪問員以電話問卷訪問方式進行調查。兩次調查分別訪問了過千名18歲或以上受訪者,回應率超過四成,抽樣誤差率為正負3.1%。兩次民意調查結果,均顯示過半數市民贊成我們的建議,第一次有五成八受訪者,第二次則有五成六受訪者。可見,我們的建議反映了一定的民意。

  現時,有部分意見只着眼於普選是否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標準,然而,國際公約只是簡單地提及選舉應普及平等,至於如何具體落實,仍須按照各地的實際情況。例如在美國,獲得一定數目選票的政黨,可以提名總統候選人;在德國,則由聯邦及地方民選代表組成的聯邦大會,才可提名總統候選人;而在新加坡,準候選人需要先取得總統選舉委員會發出的資格證明書後,才能爭取提名。可見,普選首長的提名程序,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採取了不同機制。我們相信,只有按照當地的實際情況作出設計,選舉機制才能有效操作,普選才能順利進行。

  據悉,政府已收到數萬份關於特首普選的意見書。民建聯期望,政府能盡快總結各界的建議,提出符合《基本法》及人大決定的具體方案,在下一階段進行討論,讓普選走進直路。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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