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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阻街應加強治理

2014-06-10
来源:香港商报

  民建聯政策副發言人、觀塘去議員 顏汶羽

  香港有不少地區出現店舖阻街的問題,特別在深水桋、油尖旺、元朗、大圍等區,阻街情况更見嚴重,對當區環境衛生、噪音、市容等構成很大影響,故筆者支持政府加強掃蕩嚴重阻街個案,必要時甚至可以充公其貨品或生財工具。

  但對於那些只把小量貨物擺出街道,或只占用極小部分路面的店舖,若沒有構成阻塞,前線人員應衡量實際情况,酌情寬容,不應一刀切形式執法,以免破壞營商環境。

  民建聯希望政府設立一套定額罰款制度,以更簡單、有效及快捷去處理店舖阻街問題;但罰款金額必須具阻嚇力,以免店舖把罰款當作交租,計入經營成本一部分,失去阻嚇性。其次,罰款要設定時限,例如在首次發出罰款告票后一段時間內(以小時計算),若店舖仍然沒有改善,執法部門應再發告票,且金額可考慮呈累進式上升。第三,罰款只屬輔助執法措施,不能取締票控及執法制度,若同一店舖在某一期間內屢犯阻街遭罰款,應改為采取檢控,而食肆更應考慮釘牌。更重要的是,在首次采取定額罰款前,應先給予商販警告和勸喻。

  政府建議區議會進一步參與阻街問題的執法,然而,筆者認為區議會只是諮詢性質,并非獲授權的執法機構,因此,店舖阻街執法的優次和準則,不應由區議會負責制訂,而應由執法部門自行制訂,然后再諮詢區議會,及由區議會監察部門執行情况。

  落實實施新的定額罰款制度前,必須先進行廣泛而充足的宣傳,提高商販對新制度的認知和理解,從而促使他們自律。

  另外,政府可考慮設立舉報商舖阻街熱線,讓市民舉報地區上的嚴重阻街個案。

  同時,政府應增加突擊巡查隊的人手,加強巡查阻街黑點,并制訂一套「轉區」制度,把前線人員定期調往其他區工作,以防止他們與商舖混熟,偏袒不執法。政府亦應加強對前線執法人員的培訓,確保他們有禮貌地文明執法,減低雙方在執法期間發生冲突。另外,要統一全港各區的執法標準,不要造成「一區太寬、一區太嚴」的不公現象。

  最后,政府有責任加強不同執法部門間的協調和聯繫,更頻密地采取大型跨部門聯合行動,以處理一些較复雜的個案。嚴重的阻街問題會影響居民生活,筆者希望政府在保持良好營商環境的同時,加強處理阻街問題。

 

[责任编辑:鄭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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