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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皮書維護法治

2014-06-26
来源:香港商报

   新社聯副理事長、大埔區議員 黃碧嬌

  國務院新聞辦發布《「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白皮書後,大律師公會迅即猛烈批評,認為本港法治受到白皮書衝擊。毫無疑問,這反映了大律師公會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真諦未能充分掌握,也未深刻理解「愛國愛港」的要求。

  白皮書符「一國兩制」精神

  過去,中央官員多次提到「愛國愛港」的要求,然而,何謂「愛國愛港」呢?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先生表示,愛國者的準則是「尊重自己的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而鄧小平先生的講話精神已體現在基本法上,故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均曾經先後指出,「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已是「愛國愛港」的表現。

  事實上,基本法第104條早已要求「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如上述政治體制主要成員切實遵循其誓言,便相當於愛國愛港了。所以白皮書的表述,完全符合「一國兩制」的法理精神,也沒有提出任何新要求。

  另一方面,基本法第158條規定,基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於基本法無疑享有最高、最權威的解釋權。然而,大律師公會的聲明卻表示,「不應也不會從其他境內或境外的政府官員、學者或其他任何人學習、理解或領取他們對基本法『一錘定音式的最終解讀』」。大律師公會的聲明顯然違反基本法精神,自以為本港司法界擁有基本法的最高解釋權,否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權威。

  不容司法與政黨搭上

  《「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旨在闡述清楚「一國兩制」的背景、宗旨和中心思想,讓社會各界更全面準確了解「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具有毋庸置疑的權威性,大律師公會應好好學習。畢竟,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實行「一國兩制」及基本法,是容不得任何人主觀否定的。

  「法治」不止於完善的司法制度,還在於依法守法的社會氛圍。白皮書發布後,大律師公會發出了一份非常悲觀,甚至違反基本法精神的聲明,然而,在過去一年多,反對派積極鼓吹「佔領中環」,煽動市民知法犯法,踐踏本港法治精神,為什麼他們又視若無睹?難道公然違法的大型政治活動不會影響社會的法治精神嗎?本會一直反對「佔中」,因為「法治精神」就如一道堤壩,經過了長時間的培育,默默守護本港的社會秩序。香港向來是個秩序良好的社會,筆者擔憂「法治」受到「佔中」踐踏後,市民的守法精神將陷於決堤的局面,對本港穩定的社會秩序帶來深遠影響。

  事實上,本港司法界與反對派政黨存在千絲萬縷的關係,例如曾經有法官加入反對派政黨,以及部分本港大學法律學者有反對派政黨背景等。當司法與政黨搭上,本港司法界的中立性便會存疑,或許更威脅「法治」,大律師公會和市民應多關注一下。

[责任编辑:鄭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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