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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官微曬逾兩百名縣處以上貪官

2014-10-28
来源:法制日報

  10月23日,就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閉幕當天,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通報,河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立案偵查駐馬店市委原書記劉國慶等3名涉嫌貪汙犯罪的廳級官員。

  這絕對不是“搶眼球”——自今年3月以來,最高檢官微一天通報三五個廳級“老虎”因貪腐被立案偵查已經常態化。截至10月23日,最高檢官微已披露全國檢察機關立案偵查200餘名縣處級以上官員,其中廳級以上官員超過90%。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堅持多領域重點反腐、全環節制度反腐、多平台透明反腐,從“打虎”、“滅蠅”到海外“獵狐”,反腐之網越織越密,以驕人的反腐成績和透明開放的姿態,向社會清晰傳達出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對腐敗絕不姑息的零容忍態度。

  最高檢官微曝貪紀錄屢刷新

  2014年3月3日,最高檢官方微博上線,並在兩會過後的3月15日發出第一個涉貪腐犯罪案件信息——最高檢依法決定立案偵查涉嫌濫用職權、受賄犯罪的陳柏槐。

  其後的幾個月裏,郭永祥、李春城、廖少華、陳安眾、劉鐵男等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的信息接連公之於眾。最高檢官微公布涉貪腐案件信息的大幕在一個接一個重磅消息中徐徐拉開。

  經過3月至6月的嘗試和鋪墊,7月10日,最高檢出台職務犯罪大要案信息發布暫行辦法,明確要求檢察機關向社會及時公布辦理職務犯罪大要案進展情況。

  隨後,最高檢官微每天發布涉貪腐案件信息駛入“快車道”:4個、5個、6個、7個……一次又一次刷新每天發布貪腐案件數量的紀錄。

  記者注意到,最高檢單日發布一個省份立案查處貪腐案件數量最多的出現在9月3日,吉林省7名官員均因涉嫌受賄犯罪被立案偵查。其中4名正廳級、兩名副廳級、一名正處級。單日發布7名涉貪腐官員案件偵辦進度也是截至目前的最高紀錄。

  連續兩天發布一個省份涉貪腐信息最多的紀錄則出現在8月18日、19日,以每天4名的方式發布山西省8名涉嫌受賄犯罪的官員被立案偵查的消息,其中3名正廳級、5名副廳級。

  最高檢官微的示范效應迅速在全國擴散:各省級檢察院在官網、微博、微信上公布當地查處貪腐官員信息漸成常態;不少基層檢察院建立查辦貪腐犯罪立案情況定期發布制度。

  2014年10月,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上線運行,將涉貪案件信息發布推上新階段——貪腐案件不再是簡單的案情通報。

  在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查詢窗口輸入“受賄”兩字,不到一秒鍾就顯示出2000餘條結果。這些信息有來自最高檢的,有來自省級檢察院的,也有來自市級檢察機關的。既有立案偵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訴、獲有罪判決等案件信息,也有起訴書等法律文書……

  反腐工作越公開,越能贏得群眾的支持,才能在社會上形成人人反腐的局面,也才能對貪腐分子形成震懾。

  專家表示,以國家司法機關的身份公開,有利於避免謠言的滋生,更有利於與民互動,形成信息的傳遞和反饋過程,對於群眾可以起到普法作用,對於“蛀蟲”則是一種強有力的威懾。

  重點領域打虎拍蠅毫不手軟

  作威作福的“老虎”,“假虎威”的“狐狸”;窩串一氣的“蒼蠅”、吃卡拿要的“蚊子”……隨著反腐工作的進行,這些不同級別、不同崗位、以不同手段侵犯國家和群眾利益的蠹蟲被一個個揪出來,有的更是被連窩端起。

  數據顯示,地方黨政機關和國企等“一把手”犯罪人數顯著上升,他們多在行政審批、人事安排、政策獎勵、國有資產拍賣等環節權力尋租。權力過大、過於集中,再加之缺乏有效監督,是“一把手”變為“一霸手”的腐敗根源。

  從各地公布的貪腐案件信息來看,檢察機關突出查處大案要案,著重加大對社會影響大、危害後果嚴重的“老虎”打擊力度。

  江蘇檢察機關今年1月至9月共查辦貪汙賄賂犯罪案件1134件1299人,查辦縣處級以上要案105人,其中廳級幹部12人。浙江檢察機關共查辦科局級以上幹部374人,占立案人數的32.38%,同比增長7.16%,其中處級幹部83人,廳級幹部3人。河南檢察機關今年前9個月共查辦貪汙賄賂案件1909件2593人,查辦要案174人,同比上升17.6%,其中廳級以上22人。

  制度的籠子起到明顯成效的同時,檢察機關織起懲治腐敗的高壓線密網,讓直接侵害群眾利益的“蒼蠅、蚊子”再也無處藏身,有效遏制了“小官大貪”現象蔓延。

  2013年起,最高檢在全國部署開展為期兩年的查辦和預防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的職務犯罪專項工作。

  今年截至9月,江蘇檢察機關在活動中已查處848件979人,占立案總數的75.4%。其中,大案838件,涉案金額2.66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交通、房地產、礦產資源、工程建設、發改委系統等成為腐敗重災區。針對行業系統性貪腐窩串案高發的“群腐亂舞”現象,各地深挖徹查行業性系統性窩串案,辦案規模和效果大幅提升。

  河南檢察機關組織開展房地產稅費征管領域專項活動。今年前9個月共查辦房地產稅費征管領域案件260件323人,其中大案257件,100萬元以上的49件,涉案總金額2.6億元。

  專家表示,“老虎”與“蒼蠅”具有相對性,小地方有“大老虎”,領導機關和實權部門也存在“小蒼蠅”。但無論是“蒼蠅”還是“老虎”,檢察機關通過全方位努力真正做到了不留死角,反腐態勢更加持久、深入。

  加大打擊讓行賄人“不敢送”

  “社會上有這樣一種矛盾現象,說起腐敗都咬牙切齒,但又常常為能找到關系、能走後門感到有面子、有能力。對於行賄,有些人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專家認為,有受賄一定就有行賄。作為相伴而生的一對惡瘤,只有嚴懲和防范行賄犯罪,讓行賄人“不敢送”,才能從根本上遏制賄賂腐敗。

  事實上,對於這種矛盾現象,檢察機關也負有一定責任——查辦賄賂犯罪案件過程中,只要行賄人主動配合交代問題,常常不予立案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今後,這種“重查受賄、輕辦行賄”現象將得到有效改觀。記者了解到,目前,我國檢察機關正在逐步調整反腐策略,通過加大查處行賄犯罪力度,遏制腐敗的產生。

  最高檢積極推動完善反腐敗法律制度,以促進立法、出台司法解釋和規范性文件、發布司法通告等方式,加強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目前,在檢察機關推動下,全國已有19個省級人大常委會出台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決議或條例。

  今年,最高檢多次召開會議,強調將行賄犯罪查辦納入辦案重點。4月24日,全國檢察機關反貪部門重點查辦行賄犯罪電視電話會議明確提出,要糾正只重視查處受賄、輕視打擊行賄的觀念;5月14日,最高檢反貪汙賄賂總局局長徐進輝表示,行賄犯罪案件是今年的辦案重點之一;7月25日,徐進輝再次強調,要堅決克服“重受賄輕行賄”傾向,同時透露,今年上半年,全國檢察機關立案偵查行賄犯罪4397人,同比上升37.6%。

  據悉,檢察機關還將嚴肅查辦一批行賄數額大、手段惡劣、造成嚴重後果的案件,強化對行賄犯罪案件處理的監督;建立行賄犯罪不立案或撤案、不起訴檢委會集體決定制度,建立擬撤案或不起訴的行賄犯罪案件公開聽證制度。

  為更有效地遏制行賄犯罪,2013年2月,在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全國聯網基礎上,最高檢發布《關於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的規定》,進一步完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制度。  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2月,全國檢察機關已受理行賄犯罪檔案查詢237萬餘次,涉及被查詢單位322萬餘家、個人408萬餘人。有關主管部門和單位對經查詢有行賄犯罪記錄的1288家單位和1803名個人作了處置。

  紮緊籬笆封堵貪官外逃途徑

  2014年9月,一張別樣的“路線圖”在網絡上廣為流傳:用權謀利——聚斂財產——家屬先行——轉移資產——准備護照——擇機出逃——謀取外國身份。

  這是廣東檢察機關在多年反腐敗鬥爭實踐中所總結的“外逃貪官路線圖”。

  近年來,腐敗問題呈現出跨國(境)化、複雜化趨勢,一些公職人員犯罪後選擇攜款潛逃出境,或將贓款轉移國(境)外,貪官攜資產外逃已成為我國反腐鬥爭面臨的重要問題之一。

  今年以來,最高檢把海外貪官追贓追逃作為反腐敗工作的一項重要組成部分,通過部署加強國際追逃追贓和運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序開展追贓;制定規范性文件,並將成立國際追逃追贓和違法所得沒收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加大對重點案件的督辦力度;健全潛逃境外人員數據庫,全方位紮緊追贓追逃制度籬笆,給外逃貪官和妄圖外逃的腐敗分子以震懾。

  3月,最高檢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追逃追贓工作的通知》,強調建立和完善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信息數據庫;9月26日,最高檢決定開展為期半年的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10月10日,最高檢聯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外交部發布《關於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敦促外逃貪官投案自首。  通過加強反腐敗國際司法合作,檢察機關運用勸返、引渡、移民遣返、執法合作等措施,成功引渡、遣返和勸返了一批犯罪嫌疑人。今年上半年,共抓獲潛逃境內外貪汙賄賂犯罪嫌疑人320名。

  “加大國際追逃追贓力度,決不讓腐敗分子逍遙法外。無論犯罪嫌疑人逃到哪裏,也無論逃了多長時間,我們都要將他們緝捕歸案。”全國檢察機關和檢察幹警的誓言擲地有聲。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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