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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要跟著白恩培怕老婆

2015-01-15
来源:南方都市報

  具有貪汙行為或嫌疑的官員“出事”後,關於他們以往種種情況的消息不斷見諸媒體,有的屬於記者新發掘的新聞,有的屬於舊聞新報。比如第一財經日報自去年9月起底雲南省委原書記白恩培後,近日再次對他起底。舊聞新報並非沒有意義,可以有強調、突出的作用,有利於人們進一步反思。

  僅就白恩培的言行來說,值得反思之處實在不少。說一個小的,報道稱雲南省委省政府大院裏很多人都清楚白恩培怕老婆。但怕老婆屬於白恩培的錯誤嗎?如果是,豈不是天下怕老婆的男人都是在犯錯誤?當然,怕老婆也談不上正確。怕老婆無所謂錯誤、正確,這本來就是上至天子、下至庶民的一己私事,各有所惡,各有所歡。白恩培怕老婆是他個人的事情,不是他的錯誤,甚至也無所謂丟人與否,視怕老婆丟臉屬於男性社會的價值觀,既然如此,就不應該指責白恩培的怕老婆。

  該指責的是雲南的一些官員。白恩培到雲南後,省委大院一棟本來居住著當地幾位副省級官員及家屬的小樓被他看中,這些貴為副省級的人只能被迫搬家,結果翻蓋重建後白恩培的老婆張慧清不滿意,不得不再次重建,樓內家具全部為意大利進口。由於張慧清不滿意而不得不再次重建小樓,這就不是一個白恩培怕老婆的問題了,而是一些官員也跟著一起怕。白恩培怕老婆,張慧清又不是大家的老婆,其他人為什么也跟著一起怕?其中的官場心理、規則,實在是值得探討。

  反過來,其他人不跟著一起怕,能成嗎?就重建小樓的問題,不是有一位省監察廳領導舉報了嗎?這說明不跟著怕也沒有什么了不得。但仔細一推敲就有了疑問,既然舉報者本來就是監察廳領導,他怎么還要舉報呢?也即,作為監察廳領導,原本就應該有進行查處的權力,而不是去舉報。他即使沒有權力查處白恩培,也有權力查處並非省級領導的張慧清呀。他自己不能查處,而不得不走舉報路子,說明他一旦面對跟上級領導沾親帶故、有牽連的事情,就無法履行職務,這種反腐的權力限制,是制度的,還是非制度的呢?

  白恩培怕老婆,別人不願意跟著一起怕,能成嗎?張慧清原來可能是服務員出身,也即不具有比較高級的官員身份,但跟著白恩培到雲南,進入雲南電網公司,高升至黨組書記、副董事長。盡管人們對此在背後“詬病”白恩培,但又能如何呢?可見,當白恩培瞄上了哪個可以安撫老婆虎威的領域,這個領域的人們還非跟著他一起怕不可。從這個角度說,白恩培之罪、之猥瑣,在於自己怕老婆本不是問題,卻壓著一幫人跟著自己一起怕。那么,白恩培為什么能夠壓著一幫人跟著自己一起“怕老婆”呢?

  (作者:顧則徐)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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