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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多拿948元 延遲5年退休合算嗎?

2015-01-21
来源:理财周刊

  文/汪 標

  問:最近,看到網上一篇文章,說延遲退休並不吃虧。文章以一名月收入5000元的職工為例,計算出60歲退休,每月的退休工資是2998元,如果延遲5年退休,則每月退休工資會多拿948元。而5年時間多繳的社保退休金只有2.4萬元,只要2年多時間,就可以把多繳的社保金拿回來,一點也不吃虧。我覺得計算得很有道理,那麼為什麼有90%的人反對延遲退休呢?難道他們不會算這筆賬嗎?

  我認為,這樣的文章有極強的誤導性。現在,從政府層面希望延遲退休,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社保的缺口越來越大,延遲退休可以增加社保資金的收入,減少支出。如果延遲退休還要增加社保的支出,增加財政的壓力,政府顯然是不會出臺這樣的政策的。

  從計算上看,該文只計算了延遲退休需要多繳多少養老金,卻沒有計算少領了多少退休工資。就以上面的這個例子來看,65歲退休與60歲相比,少領了5年,也就是60個月的退休金,每月為2998元,合計為179880元,加上多繳的2.4萬元養老金,總金額為203880元。這筆差額,要通過更高的退休金來彌補。按每月多拿948元退休金計算,需要經過215個月才能彌補上。215個月差不多是18年,也就是說65歲退休的人要想拿到和60歲退休的人同樣多的退休金,至少要活到83歲以上。根據統計,中國人的平均預期壽命為74.9歲,比83歲低8歲,顯然,多數人是無法活到83歲的,延遲退休對多數人來說,是不合算的。即便是像北京這樣的發達城市,平均預期壽命比全國平均水準高,也只有81.35歲,依然無法達到83歲的盈虧平衡點。因此,我們可以很明確地說,對於多數活不過83歲的人來說,延遲5年退休並不合算。

  你也許會問,延遲退休期間,繼續工作是有收入的,而且收入還高於退休金,怎麼能把這段時間內未領的退休工資計算進去呢?

  這個問題可以這樣來看,退休金是不需要繼續付出人力資源的代價,就能獲得的收入;而工資是要付出腦力或體力,才能換來的收入。兩者的性質完全不同,不能混為一談。對於企業需要的人來說,他完全可以在60歲的時候先退休,領一份較低的退休金,再繼續為企業服務。如果企業仍保持原有的工資水準,他等於拿了兩份薪水,一份是企業的工資,一份是退休金。以上面月收入5000元的人為例,他退休後返聘,每月的收入為2980元退休金加5000元工資,遠高於延遲退休拿的工資。另外,退休後企業和個人都不需要繼續繳納社保,同樣可以減少企業的經營成本和增加個人的收入。另外,由於退休人員比在職人員醫保報銷比例高,還可以相應減少醫療費的支出。因此,對於普通人來說,延遲退休的確沒有多少好處,這也是為什麼多數人反對延遲退休的原因。

  雖然延遲退休會讓多數人的利益受到一定的損害,但在養老金缺口越來越大的背景下,延遲退休也是政府不得不採取的措施。畢竟現在人的預期壽命比以前長了許多,加上歷史的欠帳要還,延遲退休恐怕是大勢所趨,否則國家財政垮了,對誰都沒有好處。只要把這個道理講清楚,相信會得到老百姓的理解。

  2014年退休工資調整 解讀:改革休退待遇啥變化

  19日人社部表示,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方案已下發。目前部分中央部委公務員工資已調整,其中部級月工資漲2400元,局級1800元,普通科員1000元左右,且為“同城同酬”。對於養老金並軌後機關單位是否會“吃”企業結存基金,人社部回應將單獨建賬,不會和企業混用。

  退休待遇啥變化?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制度改革對個人有哪些影響?改革後,退休待遇將產生哪些變化?

  胡曉義介紹說,就個人而言,此次改革主要有兩方面的變化。其一,改變了制度模式。原來的制度模式是單位保障,即單位自己管自己的退休人員。現在則變成一種社會化的制度安排,每個單位不管人多人少,都按照同樣標準繳費,然後形成一個基金用於支付退休人員待遇。這樣,單位退休撫養比不平衡的狀況就被分散掉了,成為社會化的養老保險制度。

  其二,改變了待遇確定機制,即養老金的計發辦法。原來的計發辦法參照兩個因素,一個是以退休前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計發基數;另一個是按工作年限分檔,如10年以下、20年、30年、35年。在同一個十年段內是無區別的,如21年和29年、31年和34年沒有區別。改革後,這個機制變為按照繳費年限和繳費的工資來計算,體現了一個導向—繳費越長待遇越高、繳費水準越高待遇越高。

  改革後待遇水準究竟是高了還是低了?胡曉義表示,每個人要按照檔規定,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計算。從政策設計上看,改革的原則是“增量改革”,即通過增量進行結構的調整和機制的轉換;而不是做減法,即待遇降低以後再改革。對絕大多數人來講,如果不是極特殊情況,待遇水準都會有所增加,至少是不降低;在職的員工繳納養老保險費以後,現時收入也不會減少。

  胡曉義說,配合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確實要完善工資制度。國務院辦公廳為此轉發了三個實施方案,一是公務員基本工資的調整,二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的調整,三是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的調整。目前,這個檔已經發到各單位。

  此外,這項改革還制定了過渡期的措施,過渡期內實行原來的計發辦法和現在的計發辦法比照,保低限高,可以保障待遇水準總體不降低。當然,這是全國的測算情況,不排除可能出現退休待遇降低的個別情況。

  胡曉義強調,政策設計提示參保者,今後應積極繳費、如實繳費。目前在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實際運行中,有一些企業和個人認為,當期繳費會導致現實的收益少了,即期的收入少了,所以千方百計規避繳費或者降低繳費基數。實際上,這是對參保者個人長期和未來利益的損害。“大家要明確這一點,如實、及時的繳費,是對自己利益的最好保障。”

  此外,已退休的“老人”仍將按照原辦法發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的調整辦法。胡曉義解釋說,這意味著“老人”的待遇不變,原來發多少錢還發多少錢,將來養老金調整的時候,還會跟著調整。但發放主體有了變化,過去由單位直接發放,今後將按照國家規定由改革後形成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

  為配合此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相關部門還明確要完善工資制度。國務院辦公廳為此轉發了三個實施方案,一是公務員基本工資的調整,二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的調整,三是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的調整。據胡曉義介紹,上述檔已下發各單位,但“不能以網上傳的檔為准”。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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