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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一北,兩場死刑

2015-02-10
来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從地圖上找到呼和浩特,畫一條略微彎曲但一直向南的線,差不多1500公裏之後,筆尖會落到湖北“南大門”鹹寧市。

  今天的故事,在南北1500公裏距離的兩端發生。

  南北

  2月9日,呼和浩特,天氣晴。和往常一樣,尚愛雲和李三仁老兩口今天7點起床。之後,李三仁去遛狗,尚愛雲准備去法院的事情。今天宣判的案件,旁聽的人不少,昨天他們都“差點沒預約上”。

  他們知道,站在法庭上受審的這個矮小男人,將很難逃脫死刑的罪名——光是數十條強奸、殺人和搶劫的罪名,就夠判了。他們只是想聽法官親口告訴他們,他是不是“4·9”案件的真凶。

  差不多前後腳,五個男人和他們的近親屬見了最後一面。十到二十年前,在四川,這幾個人是呼風喚雨、叱吒一時的霸道人物,黑道白道,見之都要敬讓三分。今天,他們走到了路的盡頭。

  同一天的鹹寧,天氣同樣不錯。即使身為編劇,也沒必要想到把兩件事放到同一天編排。

  雙案

  我們都已經大概清楚兩件事。

  18年前的呼格吉勒圖,在發現命案後被錯誤地認定為凶手,在兩個月之後被執行死刑,直到趙志紅落網並承認作案,案件才走向反複的波折與重審。期間,經曆了呼格父母的反複呼喊、新華社記者的介入、內蒙政法界的更迭。

  差不多同一時間段內,在西南一隅,劉漢兄弟以黑社會的方式起家,又以公司化的運營包裝,“以商養黑,以黑護商”,在累累罪行的背後,構築起四川最大的民營企業,遊走於政、商、黑三界,長袖善舞,橫行無忌。

  塵埃終究落定。呼格案的真凶認定,黑金帝國的首惡伏誅。2月9日,應該是中國法治史上值得銘記的一天。

  共性

  在媒體的報道裏,劉漢的案件,涉及到周永康及其家庭,其在四川稱霸一方,也與這種“與高官掛鉤”的方式緊密相連。翻看報道中劉漢手上的每件命案,幾乎都與房地產拆遷、某個行業的壟斷經營、工程招投標相關。抗議拆遷被亂刀捅死的村民,黑社會而結仇的“同道中人”,以及招投標時被“舉一次牌挨一刀,舉兩次挨一槍”恐嚇的工程方,在他們眼裏,都是巨大利益路上的絆腳石。

  也難怪,劉漢被捕的消息甫一公布,四川當地的民眾會鞭炮齊鳴、鑼鼓喧天地慶祝。同樣順理成章的是,劉漢案牽出的,將不只是漢龍集團內部人員及其手下馬仔,同樣還有政界、警界官員。

  相比起來,呼格案就要“單純”得多,因為事實很簡單,就是一件錯案冤案。但一件錯案之所以能在將近二十年的時間裏被反複、被推諉、被阻撓,涉及的“利益”其實是顯而易見的——只是因為當時經辦案件的人,還在台上,還獲升遷,怕被追責。僅此而已。

  前者,是一個時期內政商之間勾肩搭背、剪不斷理還亂的錯亂關系培養出的黑金帝國;後者,則反映出人為因素可以在一起案件中起到的“梗阻”作用,是官民之間的錯亂關系積壓出的一起冤案。

  如果要找一個共性的話,那么約略只有一個詞可以概括:人治。

  日進

  案件落下帷幕,罪犯走向人生終點,但事件還遠未走到終點。

  比如劉漢牽連出的案件,當事人的案情還沒有進入公審,還有太多的疑竇等著司法機關向世人厘清;呼格案已經平反、真凶已經受審完畢,但案件的追責工作才剛剛開始,公眾依然還在等待回應關切。

  仰望同一片天空,我們仍然會想到,在中國的廣闊大地上,從沿海到內地,從東南到西北,在大漠與草原、城市與鄉村之間,還有多少劉漢,或者即便不如劉漢般“能量”,但依然在每一個中國社會治理單元上欺壓百姓、為惡一方的人?還有多少我們沒有發現的呼格,在等待沉冤昭雪、重見藍天?

  或者,換句話說,我們怎么才能讓劉漢一樣的人無法作惡、以及避免再次出現一個讓人痛惜的青年呼格?

  事實也許總難盡如人願,社會也不可能一夜間淨化至纖塵不染。法治,從來不是一個可以期待速成的過程。

  比如,知道趙志紅就是真凶、查清了劉漢的罪行,圖個痛快、一殺了之,也無助於法治的實現。相反,我們依然要保障他們的權利,包括為自己辯護的權利、面見親屬的權利。

  程序正義和婦人之仁不是一個概念。法治的進程,總要在這樣的細節裏循序漸進。日拱一卒,總能期待功不唐捐。

  走出法庭,呼格的母親尚愛雲與一名熟識多年的女訪民抱頭痛哭。幾個月前,劉漢也有過一張廣為流傳的哭泣照片——那是在法庭上,見到出庭作證的前妻時。

  同樣的家庭悲劇,原因不一,結局不似。每當這個時候,島君總會想起一位偉人說過的話:“當著天空出現烏雲的時候,我們就指出:這不過是暫時的現象,黑暗即將過去,曙光即在前頭。”

  文/公子無忌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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