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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對法官“下海”太糾結

2015-02-16
来源:光明網

  廣東“兩會”進行時,法官“下海”再次受到代表關注。在以往“壓力大、升遷慢和待遇低”等老生常談之外,今年又加入了“改革波動”這一新的誘因。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鄭鄂解釋說,“這個波動主要發生在年長和年輕的法官身上。”年長者抱怨,自己都快退休了還要回到一線辦案,不情願。年輕人的問題是,對政策了解不清而想法又多。“他們想老同志還沒有安排,我們今後的前景如何更不得而知,因此比較焦慮。”

  “改革焦慮症”確已成為現象,但並不是多大的問題。就如有“產前焦慮症”的產婦一樣,到了生產的時候還是要生的。正在推進中的改革也不應為這種“焦慮”所牽絆。“法官老的好!”這是一句著名的法諺。就如霍姆斯所說,“法律的生命不在邏輯,而在經驗。”老法官是司法系統最寶貴的財富,最應出現在辦案一線。別拿某些行政部門的悠閑與審判工作比,那兒也是改革的對象。站在改革的前沿,就別拿改革還沒有覆蓋到的地方作比較。

  而抱怨歸抱怨,在主動“下海”的法官中,鮮見老法官的身影。縮小法官員額的下一步,必然會提升法官待遇。一些原本已不辦案的法院領導都紛紛回籠辦案,又有多少老法官會貪圖退休前能有一段清閑的非審判工作?應對少數老法官對改革的“抱怨”,尊重其自主選擇就是了,反正法官員額“僧多粥少”嘛。

  年輕法官的焦慮更為複雜。本來,一個職業中有少數“跳槽”者其實算不上什么問題。哪個行業都有陰差陽錯誤入者,人家痛定思痛追隨自己的內心意願而去,沒什么不對。世界文壇巨匠中,出身法官的就不少。但中國的法官“下海”問題,主要是指法官“下海”做律師。法官的待遇與律師的收入存在較大落差,在當前還是一個不爭的事實。而如鄭鄂院長的介紹,改革前,法院系統每年也都有一兩百人離開,這幾年人員流失多集中在發達地區。這其實很好理解,發達地區機會多,案源充分,適合有能力者一施拳腳。敢“下海”的法官,業務能力通常沒有問題。而年輕法官所處的年齡段,又正是家庭負擔最重、對收入的要求最迫切的時候。

  對年輕法官來說,改革焦慮在於,一怕在法官員額的確定中,自己相較院領導、中層領導以及老法官來說,沒有優勢,被淘汰的幾率較大;二怕即便能夠擠入法官員額,待遇的提升也需要一個過程,而且充滿不確定性。對於這一“症狀”,應對之道就在於,既要確定科學合理的法官准入標准,並及時公開;也要明晰法官的責權利並使相匹配,包括法官職業保障的具體標准,也應及時公開,以給年輕法官更具確定性的期待。

  改革對象對改革有抱怨和焦慮沒什么可怕的。“牢騷太盛防腸斷”,對老法官的抱怨,要化解;“風物長宜放眼量”,對年輕法官的焦慮,要疏導。至於存在已久的少數法官“下海”現象,正是本輪司法改革試圖改變的指向之一。改革不能扭扭捏捏,“猶抱琵琶半遮面”。抱怨與焦慮常常來自於不確定、不知情。廣東司法方案中的“五年過渡期”已是充分考慮了改革可能帶來波動的保守方案。如今改革方向已定,綱要已出,積極穩健推進才是第一要務。(作者:王琳)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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